酒店喝不爽秒變「阿尼基」 他包廂內開槍嚇小姐判刑3年10月

▲▼槍枝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李姓商人在KTV喝酒和小姐起衝突,竟叫陳姓員工帶槍前來,李姓商人在包箱內鳴槍示威,遭高雄地院判刑3年10月。(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林裕豐/高雄報導

李姓商人前年在高雄「W會館」喝酒,因為覺得坐檯小姐服務不好,他叫陳姓員工帶槍前來,李姓商人一時衝動,持槍在包廂內鳴槍示威,事後被警方逮捕,高雄地院依違反槍砲條例,將李男判刑3年10月,陳男3年2月,案件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姓商人6年前向綽號「阿福」男子拿了1把改造手槍、多發子彈,曾持槍在楠梓區橋新六路空曠處試射,後來寄放在陳姓員工的住處。

前年8月6日凌晨5時許,李姓商人在高雄三民區「W會館」喝酒,因與公關小姐發生糾紛,竟聯絡陳姓員工攜帶寄放的槍彈到場,李姓商人取槍彈後朝包廂天花板射擊1槍示威,再由陳男駕車離去。

W會館馬上報案,警方循線逮捕李、陳2人,並由陳男帶警方至倉庫搜索,起獲開槍的改造手槍及子彈,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地院一審依違反槍砲條例,將李男判刑3年10月,陳男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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