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買電影票轉身見「豬哥搭訕正妹女友」 醋男撂友開槍射情敵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14日帶著正妹女友去樹林區商場看電影,當李男在櫃檯買電影票時,女友卻被另名男子搭訕,李男上前阻止,雙方竟在戲院前爆發肢體衝突,李男不甘找來另名友人助陣,友人竟持瓦斯槍到場射擊,警方獲報到場時,持槍友人已逃逸無蹤,隔日凌晨通知他到案與李男依法送辦。

▲▼正妹女友被搭訕,男子醋勁大發與對方扭打。(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正妹女友被搭訕,男子醋勁大發與對方扭打。(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警方調查,24歲的李姓男子帶著21歲朱姓女友,14日晚間9時許前往樹林區樹林路上要看電影,李男在售票櫃台購票時,胡男(28歲)見到朱女年輕貌美,就上前搭訕索求聯絡方式,朱女先是覺得尷尬,並立即對搭訕男子說:「我男友在旁邊買票!」但胡男仍然故我持續搭話。

買完票的李男轉頭看見陌生男子纏著女友,醋勁大發隨即上前制止,不料卻引發口角衝突,雙方就在購票處扭打成一團,李男孩通知友人簡男(24歲)到場助陣,友人持瓦斯槍朝胡男射擊鋼珠彈,造成胡男身體多處挫傷,也造成商場內電子看板損壞,槍擊聲響讓戲院前人潮驚恐尖叫,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

警方表示,到場後隨即將李胡男及朱女帶回派出所偵訊,因簡男當時已離開現場,經警方通知後簡男也在隔日凌晨攜槍到案說明,警方立即沒收瓦斯槍。搭訕正妹的胡男供稱,因為想要多練習跟異性交談才會跟朱女搭訕,認為「這樣有助於自己溝通能力」,但因為李男護花出言不遜,他才會出手攻擊;因雙方互不提傷害告訴,警方訊後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李、胡二嫌函送偵辦,並簡嫌依恐嚇危安及毀損罪函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樹林警分局特別呼籲,暴力並不能解決問題,民眾應循由理性溝通、平和處理的方式解決,一時的衝動或是不理性的舉動都有可能會因而誤觸法網,後果往往令人後悔莫及!

▼嫌犯所持的空氣槍。(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友人所持的空氣槍。(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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