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公公性侵「11月大女嬰」 保姆回家發現:褲子有血! 

▲▼ 岳父用手指性侵孩子。(圖/翻攝自NTSP)

▲ 保姆的公公用手指性侵孩子。(圖/翻攝自NST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一名保姆日前正照顧僅有11個月大的女嬰,有天她不得已必須出門,只好暫時將孩子交給68歲的公公。她回家時,孩子卻開始哭鬧,褲子上還出現血跡。送醫檢查後才發現,在她離家的空檔,公公以手指性侵嬰兒得逞。老翁4日承認犯下罪行,遭判鞭刑及12年有期徒刑。

根據警方調查,這名保姆8月20日要求她的公公暫時照顧孩子,因為她必須出門去繳汽車保險和公路稅,而當時孩子的健康狀況還十分良好。然而,她回家時就發現孩子正在哭泣、似乎是哪裡感到疼痛,也注意到孩子的褲子上有血跡。

保姆馬上通知女嬰的父母,孩子可能有血便,接著將她送到莎阿南醫院。婦產科檢查結果顯示,女嬰的生殖器有擦傷及發紅痕跡,肛門附近還有一個2公分長的傷口。專家聲明指出,女嬰的傷口是因一個又大又鈍的物體進入陰道,且已經導致處女膜永久性撕裂。調查也指出,保姆的公公曾向兒子(保姆的丈夫)承認,將手指伸入女嬰生殖器。

根據當地刑法,若罪名成立,這名老翁將被判處鞭刑及最低5年、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檢察官Aimi Syazwani Sarmin則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對老翁處以最高的刑罰,因其罪行嚴重,「專家證實,受害者的處女膜已經永久撕裂。這名68歲的嫌犯的年紀已經大到可以當爺爺了,在他本應該照顧孩子的時候,卻犯下了這種令人髮指的罪行。」

檢察官指出,「他的行為會對孩子產生深遠的影響,造成嚴重的傷害。儘管嫌犯已經68歲,但根據法律,性犯罪者應被判處鞭刑。因此,我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判處最高刑罰,因為這涉及公眾利益以及嚇阻效果,也可以突顯其罪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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