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行法》已送交白宮 最晚3月16日自動生效

▲▼ 宣布最新制裁北韓案 川普:第2階段會很慘烈。(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 按照美國國會立法程序,最慢等到3月16日,《台灣旅行法》就會自動生效。(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聯邦參議院2月28日通過《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案號HR535),6日送交白宮,待總統川普簽署成法律。就算川普沒有簽署,按照美國國會立法程序,最慢等到3月16日,法案也會自動生效,除非川普動用否決權。這項法案在參、眾兩院都是以無異議的方式通過,川普動用否決權的機率非常低。

美國新聞網站《華盛頓自由燈塔》(The Washington Free Beacon)2日引述政府官員說法報導,川普將在幾天內簽署這項鼓勵美台高層互訪的法案。國務院東亞局發言人凱維(Michael Cavey)1日表示,美國對台政策沒有改變,仍然堅守「一中政策」。

若《台灣旅行法》簽署成法,有望讓美、台高層級官員互訪鬆綁。該法指出,美國政策應該允許國安、行政等任何層級官員赴台灣會晤台灣官員,也允許台灣高層官員進入美國,與美國國務院、國防部及其他政府部門官員會面。《台灣旅行法》生效之後,行政部門,尤其是國務院的執行意見和態度,才是台、美雙方官員互訪是否解禁或如何解禁的關鍵。

自從1979年台、美斷交之後,雙方領導人與國防外交官員不再互訪,多以商務、教育等交流為主。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事務小組去年6月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的草案,由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艾斯(Ed Royce)、共和黨籍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以及民主黨籍眾議員薛曼(Brad Sherman)於2017年1月13日共同提出,共有80位國會議員連署。

▼ 《台灣旅行法》生效之後,行政部門,尤其是國務院的執行意見和態度,才是台、美雙方官員互訪是否解禁或如何解禁的關鍵。(圖/路透社)

▲▼ 美眾議院亞太小組通過「台灣旅行法」。(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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