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污水廠弊案!陳明文改判6月 法院罕見回應:盼社會尊重審判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在嘉義縣長任內,被控洩漏民雄污水廠工程底價給廠商案,台南高分院26日下午宣判。(圖/記者林悅攝)

▲民雄污水廠工程弊案宣判,台南高分院罕見回應媒體報導。(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民雄污水廠工程弊案,二審台南高分院26日下午4時30分宣判,陳明文洩密罪部分改判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以上訴,陳殿寶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關於法治時報報導,也罕見回應指出,陳珍如庭長配偶陳琪璜先生從未在中油高雄大林廠 在中油高雄大林廠或中油高雄其他單位任職,自74年間退伍迄今,均服務於該公司嘉義煉製研究所,並無所謂透過陳明文幫忙調升(回)中油嘉義經理一事(代陳珍如庭長回應)。陳珍如庭長與法務部蔡碧仲政務次長固有司法官訓練所同窗之誼,然私下並無往來(代陳珍如庭長回應)。

針對本案審理長達近5年二審說明指出,一、陳明文一案,該院於101年11月16日收案(嘉義地院於100年3月2 日收案),因法官輪調及事務分配關係,自 104年9月始分受予陳珍如庭長所屬刑事第三庭審理,所謂陳珍如庭長故意拖延 5年,以配合速審法規定脫罪云云,並非事實。

二審合議庭指出,判決結果,係經合議庭充分調查證據並實質評議後之認定,詳細理由等判決書全文公布後,即受上級審及社會大眾之檢驗,合議庭並未受外界不實報導之影響,期盼社會各界尊重審判獨立,勿作過度揣測,共同維護司法信譽。

據了解,嘉義縣長張花冠與陳明文,日前爆發「摟肩」事件,張花冠在臉書連結「法治時報」報導指10年前陳明文在縣長任內涉貪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6日宣判,但陳明文跟她說「官司都處理好了」,質疑陳明文涉嫌暗中運作干涉司法,引起各界關注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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