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女穿衣遭偷摸下體胸部 男照護員「代班」猥褻判4年

▲身障女遭猥褻後性情大變。(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陳姓男照護員幫身障女院生穿衣服,竟然偷摸胸部和下體,讓女方大受打擊,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他不僅被資遣還需面臨4年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在屏東某間療養院當照護員,去年為了填補同事請假空缺,支援女院生洗澡穿衣等業務。當晚先由其他代班同事幫被害女子洗澡穿衣,再讓他協助推進寢室休息,沒想到就是這個舉動讓他起了色心,趁著空檔偷摸對方的胸部和下體。

被害女子事發後從原本開朗外向的個性,轉變為鬱悶難過的樣子,改變極大,這也引起家屬和院方的注意。她坦承,陳男會利用穿衣時間對她毛手毛腳。

陳男開庭辯稱,他只有協助將原告推進寢室,根本沒有幫忙穿衣服,更別說是上下其手。不過,女子被醫院檢查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法官也採信被害女子說法並引用醫院鑑定報告,認定陳男觸犯強制猥褻罪,判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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