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案何時有結果?大法官24日指定日期公布解釋

▲祈家威聲請同婚釋憲。(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備受矚目的台灣同性婚姻釋憲案,於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這場被視為亞洲第一場正式處理同志婚姻的攻防戰,司法院大法官將於4月24日指定公布日期,做出本案合憲或違憲的解釋,最慢5月24日就會有答案。

此次同婚釋憲案源於台灣長期推動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祁家威,2013年與伴侶登記結婚遭駁回,認定《民法》親屬篇第二章婚姻規定「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疑義,提出釋憲聲請;而身為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針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也提出釋憲。

「我等這天等了41年6個月又24天」,祁家威曾兩度針對同性婚姻聲請釋憲,第一次因司法院不受理無疾而終,第二次事隔15年後才成功,當終於能站上憲法法庭,他不只開口問了大法官,也問台灣社會,「目前在醫學上同性戀是正常的人,也是對的人,婚姻是正常的事也是對的事,對的人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

同婚釋憲案中,除了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的丈夫,及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迴避,其他包含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等14名大法官皆出席,許宗力庭末諭知辯論終結,一個月內(4月24日前)將告知解釋文的公布日期,推估最慢5月24日就會公布解釋文。

本次釋憲案若大法官認為合憲,現行民法將維持現狀,但若解釋為違憲,則將進行相關修訂或是增訂法條等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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