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2018年塑膠袋要收錢 早餐店小吃業也擬限塑!

▲後年元旦起,買飲料塑膠袋要收錢。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塑膠袋限用政策將擴大實施!環保署預告將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2018年1月1日起將新增7大類管制對象,包含藥局、藥粧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通通不能免費拿塑膠袋,也取消付費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北部公聽會13日舉行,其中環團、塑膠製品公會等業者都呼籲,要把使用量大的早餐店和小吃店也納入限塑範圍,環保署則表示願作研議。

環保署2002年起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須由消費者付費買塑膠袋,不得免費提供。環這次預告草案,則是新增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共7大類管制對象,約有7萬家業者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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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袋使用便利,但也會地球生態帶來許多負擔,現在民眾多花1至2元,就可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但綠色和平呼籲環保署應制定收費塑膠袋價格範圍在3至5元,讓消費者有感,因此達到減少購買,自備環保購物袋。

至於,塑膠袋是否管制厚度,環保署表示,草案將取消14大類管制對象的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不再限制購物用塑膠袋的厚薄,進一步減少塑膠使用量,而塑膠袋的付費金額,因延續以價制量管制方式,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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