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陸2次「金門協議」互遣偷渡犯 8陸人換3台人


▲在2次金門協議中,台灣遣返了8名陸人,其中有3名曾犯下重罪服刑完畢。(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內政部移民署今天與陸方在馬祖南竿的福澳港執行偷渡遣返作業,並由兩岸的紅十字會做見證,台灣遣返了8名陸人,陸方則是遣返了3名台人,8名陸人中還有3人曾在台灣犯下強盜殺人、擄人勒索等重罪。

移民署表示,這次的遣返是循兩岸小三通中的「馬尾到馬祖」,由陸方租用「安麒輪」同時在船上掛著紅十字會的旗幟,我方也派出租用的民用船到海峽中線引導「安麒輪」到南竿的福澳港進行交接。

本次的交接作業中,除了移民署外另有海巡署、法務部、連江縣警察局等兩案共打的執行單位到場,雙方除了交接外,也與福建邊防總隊進行工作會談。

在這次遣返的8名陸人中,有3人曾在台灣犯下強盜殺人、擄人勒贖等重罪,在台灣服刑完畢後交由陸方人員押解返陸。而移民署接回的3名台人中,其中1名曾姓男子日前曾趁著退潮時,從小金門的沙灘游到廈門,不過就在途中遇到大陸漁民,漁民將他帶到福建何厝邊防派出所等待遣返,曾男的父親這次也特別到馬祖接回曾男,台陸雙方就在紅十字會的見證下簽名交接,完成第2次「金門協議」。

▼陸方租用的安麒輪,船上還掛著紅十字會的旗幟。(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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