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搜索同意書沒畫面 國防部稱沒注意要錄影:當時車內很暗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少將。(圖/記者楊佳穎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防部在11日下午針對震驚社會的憲兵濫搜案召開臨時記者會,並公布行政調查結果,共有多達14人面臨處分;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兩名主官更因造成國軍形象受損、國人疑慮等鞠躬道歉。而針對外界質疑為何沒有簽同意書等問題,國防部表示,由於雙方面談愉快,魏民答應回去主動交付文件,「車上沒多餘交談,加上車上很黑暗,在交付時沒注意到要錄影,就是他們的疏忽。」

▲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圖/記者楊佳穎攝)

另外,有媒體提問,指第一次專案會議時就有建議是否應報請檢察官和搜索票,為何後來卻沒這麼做?國防部表示,當時的確有提出建議,但主席沒有審酌,會議結論只是「大家都同意這件事涉法」,因為經調查3年內沒有類似案例,這次案例是第一次。

國防部在11日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公布行政調查結果,此次事件的兩個單位主官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分別面臨記小過2次、申誡1次的處分;下令搜索的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處長趙代川少將、執行命令的臺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上校,兩人分別調任陸軍司令部委員、憲兵指揮部諮議官外,趙被被記小過3次為全案處分最重者,呂正芳則被記小過1次。

▲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圖/記者楊佳穎攝)

而保防安全處其他官兵懲處方面,上校副處長詹國義記過1次,上校科長楊世盛申誡2次,軍事安全總隊上校隊長劉明龍記過1次,反情報站上校主任汪世偉記過1次,中校副主任吳居發申誡2次,中校組長余明達申誡2次,少校保防官華舜祥申誡1次。

憲兵方面,202指揮部指揮官夏德宇上校申誡2次,憲兵隊特情官黃明瑞少校申誡2次,特行官鄒國裕上尉申誡1次。

憲兵案14人懲處名單如下:

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記過2次
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申誡1次
政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少將共記過3次
政戰局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義上校記過1次
政戰局保防安全處科長楊世盛上校申誡2次
安全總隊總隊長劉明龍上校記過1次
安全總隊反情報站汪世偉上校記過1次
安全總隊反情報站副主任吳居發中校申誡兩次
安全總隊反情報站組長余明達中校申誡2次
安全總隊反情報站保防官蔡舜祥少校申誡1次
憲兵202指揮部指揮官夏德宇上校申誡2次
台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上校記過1次
台北憲兵隊特勤官黃明瑞少校申誡2次
台北憲兵隊特行官鄒國裕上尉申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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