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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沖出陶片 雲林發現「斗六社口遺址」距今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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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口雲林溪畔處處可見缽形器的口沿、陶器的口沿、紅褐色夾砂條紋陶片及文化層。(圖/雲林縣政府)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文化處8日表示,9月接連大雨沖刷,斗六市社口里雲林溪沿岸,沖出陶片、清代青花瓷碎片等文物,經鑑定為距今800至1000年文化遺址,文史學者建議,可命名為斗六社口遺址,並儘速對遺址進行地表文物採集、小規模探坑試掘等保存維護措施,以了解文化層堆積情形。

雲林縣府文化處指出,文史工作者陳南榮在斗六市社口里雲林溪沿岸,發現史前陶片、清代青花瓷碎片等文物,向文化處提報疑似遺址,文化處立即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啟動勘查,5日邀請考古專家劉益昌勘查,確認為史前遺址。

陳南榮說,9月間接連大雨之後,在斗六社口雲林溪沿岸踏勘,發現處處可見缽型器口沿、陶器口沿、紅褐色夾砂條紋陶片及文化層,依經驗判斷為文化遺址,於是向雲縣府文化處提報勘驗,縣府文化處邀請考古專家劉益昌、由文化處等人員陪同現勘,經鑑定確認是文化遺址,一行人相當振奮。

劉益昌表示,從地層翻出土壤可看到少量陶片等史前文化遺物,經觀察可能有原遺址文化層堆積,判斷屬於清代中、晚期至今,及史前貓兒干文化時期等2大階段,距今約800年至1000年,可命名為斗六社口遺址。

▼土壤中可以見到少量陶片等史前文化遺物。(圖/雲林縣政府)

劉益昌認為,本次勘察地點當為史前至歷史時期遺址,依最小地名之命名原則,可稱為「斗六社口遺址」,應依文資法及遺址監管保護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先請施工單位停工,區域為目前雲林溪沿岸黃色圍線部分,進行遺址地層堆積研究以確認遺址狀態,依遺址確認狀態召開遺址審議會議。

文化處長劉銓芝指出,將儘速對斗六社口遺址進行地表文物採集、小規模探坑試掘等措施,以瞭解文化層堆積情況,並依相關規定,要求社口公墓整地單位停工,並召開遺址審議會議研議保存方式。

劉銓芝表示,斗六地區至今已發現距今約3000年的梅林遺址、距今約2000年至4000年的番仔溝遺址(南聖宮附近),斗六社口遺址的新發現更豐富了文化內涵。

由於臨近社口公墓縣府正在進行整地工程,文化處先請工程施工單位於遺址分佈範圍內配合停工,斗六社口遺址的發現證實斗六平原地區擁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對於斗六地區的歷史文化研究又提供了新的「歷史資料」,極具文化歷史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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