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死因註記「他為」 高大成:寫這樣是對的

▲洪仲丘死於「他為」,石台平:「他為」等於他殺。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洪仲丘死亡解剖鑑定報告出爐,報告中註明洪員死亡三大原因,至於「死亡方式」,法醫高大成建議解剖的法醫石台平註記是「他為」,高大成說,「寫這樣是對的」。

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事發23天,法醫石台平的鑑定報告26日終於出爐,報告中註明洪仲丘死亡三大原因是「多重器官衰竭」、「運動型中暑及低鈉血腦症」和「過度體能操練」,死亡方式是「他為」,「他為」指的是故意或不小心情況下造成他人死亡。雖然「他為」並不在死亡證明書的五大選項當中,但至少比較傾向他殺,這項結論也大大推翻,軍方先前聲稱的「意外死亡」。

軍事高檢署檢察長史勝德(左下圖)表示,「體能操練導致運動中暑以及低鈉血腦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那他死亡方式是『他為』,所謂『他為』就是非自己導致的,那至於他為方式,有可能是他殺,也有可能是意外。」

軍檢發言人講話斷斷續續像是鬼打牆,認為就算是「他為」,仍不排除意外的可能性,但至少洪仲丘不再是先前軍方認定的中暑意外死亡,等於打了軍方一個耳光,這也讓家屬感到欣慰,代表確定有其他人為因素存在;換句話說,就是有人必須為洪仲丘的死負責。

法醫高大成曾說,「怎麼可能會有一個人體溫升到44度,你如果沒有操練他,一直操練,能量一直累積,一直累積,體溫就升高,對不對?體溫降不下來才會死掉,問題就是到底誰要負責而已,是不是故意的問題啦!」

法醫高大成(左圖)跟石台平交換意見,認為死因不是意外,比較偏向「他殺」,但他建議改寫成「他為」的中性用詞,因為所謂的「意外」,就是沒有人為因素,代表沒有人需要負責,但改成「他為」表示有外力介入,排除自然死亡。

而「他為」跟「他殺」雖然只差一個字,卻是兩個不同觀念,相驗時如果明確知道是故意,法醫會註記他殺,但「他為」到底是有人故意凌虐致死?還是過失致死?法醫無法判斷,跟「故意殺人」還是有程度上的區別。高大成表示,「他為就是說有過失、有故意,有非故意,那就要讓檢察官去查,寫這樣是對的,很好啊!」

高大成受家屬之託,站在第三方公正角色參與遺體解剖,勇敢替家屬發聲,讓死亡原因得以翻案,律師團也希望鑑定報告能更詳細解釋,別讓軍方有藉口朝意外死亡借題發揮,增添日後打官司更多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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