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姓男子跟前女友求復合遭拒,持刀刺傷林姓前女友後騎車逃回新北住處,不認殺人未遂罪。(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新北市蕭姓男子不滿林姓前女友另結新歡,去年7月專程騎車南下,以「我不會傷害你」當作保證,誘出林女出門談復合,結果雙方談不攏,蕭男掏出水果刀刺頸。蕭男於審理時仍否認殺人未遂,林女說他交往期間就多次動手,法院訂下月宣判。
蕭男(23歲)與林女(18歲)前為男女朋友,曾同居在新北住處,蕭因不滿林分手後交了吳姓新男友,2025年7月15日下台中找林女談判。蕭男先在五金行購買35元的水果刀,與林女約好在北區某超商碰面。

▲林女當時遭刀子刺擊脖子,事發地牆面都是血跡。(圖/記者許權毅攝)
林女赴約時,攜吳姓現任男友一同前往,2人到場後,吳在不遠處等候,由林女與蕭交談。林女表明不願與蕭男復合,蕭竟以左手壓住林的頭部,再掏出預藏的水果刀刺向林女頸部,林在閃躲過程中也導致雙手被刺傷,林女當場血流如注,跑向吳男求救,蕭則趁機騎車逃逸。
林女經送醫治療挽回一命,警方在案發後10小時,於新北住處逮獲蕭男,依殺人未遂罪送辦,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林女說,蕭男在交往期間就有多次動手紀錄。(圖/記者許權毅攝)
蕭男於審理時仍否認殺人未遂犯行,僅承認過失傷害;林女於審理時,專程搭乘火車前來,由於事發時間點尚未滿18歲,在隔離訊問室作證。林女說,蕭男在交往期間多次口頭威脅、持刀或鐵鎚意圖攻擊,甚至有多次傷害自己行為,並且知道自己的住所。
林女說,事發當天,蕭男多次以「不會傷害你」當作保證,要求林女赴約,最後仍持刀動手, 讓她感到相當害怕。
中院審酌,蕭男雖稱希望可以交保,但依卷證內容足以認定,蕭男再犯可能性極高,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2月4日起延長羈押2月,訂2月1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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