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草莓甜點農藥殘留無監測機制 監察院要求衛福部、農業部檢討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消基會去年抽驗17件市售草莓蛋糕、麵包或甜點中的草莓,有16件檢出農藥殘留,檢出品項總計43項,其中1件檢出2項不得檢出的農藥,另1件農藥殘留過量。監察院調查發現,對於進口或國產生鮮草莓,相關單位設有農藥殘留監測機制,但對進口草莓大福、草莓蛋糕等已製成即食品之草莓並沒有。但民眾於食用草莓甜點前不可能清洗其中草莓,然現行機制前端把關不足,又未能善盡後端溯源及輔導管理作為,難謂允當。監察院請衛福部及農業部確實檢討改善。

監察院指出,草莓深受我國民眾喜愛,且常用於綴飾糕餅甜點,然因其表皮質地柔軟,部分業者為求商品外觀完好,往往未澈底清潔處理,衍伸草莓即食品農藥殘留問題,監察委員田秋堇及蔡崇義調查發現,對於進口或國產生鮮草莓,相關單位設有農藥殘留監測機制,但對進口草莓大福、草莓蛋糕等已製成即食品之草莓,並無相關農藥殘留檢驗措施。

近年針對進口草莓雖已加強查驗,但仍有不符規定之產品流入市場。此外,部分經農業部核准使用於草莓之農藥,卻未列於衛福部訂定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相關監測檢驗與管制措施有欠周妥,調查報告經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通過,監察院請衛福部及農業部確實檢討改善。

調查報告指出,超市販售之盒裝生鮮草莓,衛福部皆定期管理抽查,但針對草莓即食品,衛福部於監察院調查期間表示,皆回歸源頭管理,並未就即食品所含之草莓進行農藥殘留檢驗。因加工食品種類繁多,國際間就其農藥殘留之管理,亦多採以管理原料為原則,固非無由,然我國現行監管制度不但於邊境源頭未能查驗進口草莓即食品之農藥殘留,亦無要求進口業者應填具相關產品原料草莓之農藥殘留檢驗情形。

去年5月消基會抽驗市售草莓即食品,發現有不得檢出的農藥品項殘留之情案,2位監委調查發現,衛福部後續雖已責成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抽驗調查,但受限於產品資訊不足,衛福部及地方衛生局僅針對同品牌之不同市售產品再次查驗,表示所驗皆無異樣,然並無後續產地溯源管理之作為。

監委指出,民眾於食用草莓甜點等即食品前不可能清洗其中草莓,然現行機制前端把關不足,又未能善盡後端溯源及輔導管理作為,難謂允當。衛福部及農業部允宜強化相關監測與稽查機制,從源頭至成品皆應嚴格把關,以維護食品安全與民眾健康權益。

監察委員田秋堇及蔡崇義指出,現行農藥超標之進口草莓若於邊境查驗時未被檢出,而於市售時被查獲,依規定販賣業者及供應廠商均可能被處以罰鍰,且該進口國家製造廠商之產品亦可能暫時禁止輸入國內。然食藥署自112年6月針對A國進口草莓實施100%逐批檢驗,卻仍有不符合國內標準之A國草莓流入市面,未能確實阻絕於境外。

監委指出,近4年來,已有10家業者多次違規進口不合規定之草莓,但因產品於邊境即被驗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未實質輸入國內,故未遭受罰鍰處分,以致輸入食品業者輕忽違規後果,未嚴謹落實進口食品安全自主管理責任,對此食藥署允宜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另說明,參照歐盟所載列516項農藥殘留容許量,我國尚有215項農藥未納入管制或訂定殘留容許量,衛福部雖稱未列於「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均不得檢出,但現行檢驗方法僅涵蓋505項農藥,其餘未有檢驗方法之農藥,心存僥倖者若有用藥,則難以確認其殘留情況。

報告提到,農藥之登記核准與殘留容許量訂定權責分屬農業部與衛福部,但經本院調查發現,部分經農業部核准用於草莓之農藥,卻未列於衛福部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中,顯難落實衛福部所稱非表列則不得檢出之作法。足見相關農藥殘留檢驗方法及農藥管制措施之周延性,確有不足,均待衛福部及農業部檢討改善、強化部會間的橫向連結,以保障國人健康。

12/14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346 0 8648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