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紅控「補教名師性侵」一審無罪 原因曝光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7月與女子等人在桃園區某KTV飲酒歡唱,席間女子酒後不勝酒力,陳男駕車送女子返回住所,卻改至商務旅館,見女子昏睡不能抗拒乘機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達志影像)

▲女網紅自曝遭性侵。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超過10萬粉絲的女網紅,日前指控15年前遭補教名師性侵。不過新竹地院一審判補教名師無罪,高院二審亦駁回檢方上訴,加上女網紅形容補教名師的身體1特徵不符,故維持原判。

根據檢方起訴書內容,當時女網紅年僅13歲,補教名師疑似利用她的崇拜心理及懵懂無知,誘騙她外出遊玩並於某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女網紅因15年後的「#MeToo」熱潮決定提告,認為補教名師不該繼續任職。對此補教名師否認所有指控,並強調女網紅的陳述多處矛盾。

高院審理中,檢方提供了女網紅的測謊結果、證人證述以及精神科就診資料作為補強證據,但法官認為這些證據無法直接證明指控的真實性。女網紅的測謊鑑定被判定僅屬疊加性質,證人也僅是聽聞她的敘述,並非親眼目睹,至於精神科就診時間距離案發多年,無法證實心理創傷與性侵指控的直接關聯。

最終高院認為,檢方提供的證據均存疑點,無法進一步補強指控的真實性,加上女網紅表示跟她性交的人「有很多胸毛」,但補教名師並沒有胸毛,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地院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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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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