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人押走仇家活活打死丟包醫院 惡煞賠300萬和解判15年半定讞

▲台南高分院30日以任姓男子醫院前被丟包命案中,被告達成調解賠償,將3名被告改判減刑,不再褫奪公權。(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楊姓男子撂人擄走任姓男子並凌虐致死。(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市2023年7月間發生一起男子被凌虐致死後丟包醫院的命案。死者任姓男子因當日凌晨在某舞廳包廂內,與其他3名男子口角衝突,就在臉書上怒嗆「今天你讓我掛彩,改天我讓你掛香試試看」。結果晚間被3名男子撂人帶走,並毆打凌虐致死,丟包醫院。國民法官一審將主謀楊家豪重判無期徒刑,二審因賠償家屬,改判有期徒刑15年6月,其餘2名被告也獲得減輕。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23年7月9日。死者任男當晚與友人在台南某舞廳的330包廂喝酒唱歌,結果到了凌晨3點多,竟與對面325包廂內的楊家豪、陳子易、張柏彥等人起了口角,爆發肢體衝突。任男的頭頂、下巴均受傷。

任男不滿,當日上午7點多在臉書上怒嗆:「今天你讓我掛彩,改天我讓你掛香試試看。」楊男得知後,竟聯繫友人,在晚間開著10餘部汽車前往燒烤店將任男帶走,強押到某KTV內。而後眾人分別拿棒球棒、藤條、塑膠條等物毆打任男,並拍攝毆打任男之過程。任男倒地不起,眾人做CPR無效後,晚間23時51分開車將任男載往醫院急診室丟包,揚長而去。

任男不治身亡,檢警隨即鎖定車號逮人,將楊男等3人逮捕,並依照「傷害致人於死」等罪,提起公訴。一審由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國民法官認為楊男手段兇殘,將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同夥的陳男遭判刑16年4月、張男遭判刑14年10月。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楊男等3人陸續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其中楊男給付300萬元、陳男給付5萬元、張男給付20萬元。因此二審改判楊男有期徒刑15年6月、陳男判刑12年6月、張男判刑11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警方起出毆打凌虐任男的凶器。(記者林東良翻攝。)

▲台南高分院30日以任姓男子醫院前被丟包命案中,被告達成調解賠償,將3名被告改判減刑,不再褫奪公權。(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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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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