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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警6/23微電車大執法!未滿14歲不得騎乘 最高罰1200元

▲東港警分局23日起實施「全縣性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取締大執法」。(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東港警分局23日起實施「全縣性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取締大執法」。(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近來微電車因輕便、省力的特性受到民眾喜愛,使用日漸普及,然而也衍生不少違規問題,東港警分局於6月23日起實施「全縣性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取締大執法」,呼籲民眾務必依法使用微電車,切勿違規載人,並確實佩戴安全帽,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

依據現行法規,微電車不得載人,違者將處以新臺幣300元至600元罰鍰,然而在日常取締中,警方發現許多家長為求便利,常以微電車載送小朋友,不但違法也存在極大安全風險。

而騎乘微電車應全程佩戴安全帽,若違反規定,將依法開罰新臺幣300元,多數交通事故在摔倒時頭部受創比例高,佩戴安全帽能有效降低傷害。另需特別注意的是,未滿14歲不得騎乘微電車,違反者將處以新臺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

東港警呼籲家長應教導子女遵守交通規則,避免讓未滿法定年齡者上路,以免發生憾事,微電車雖屬輕型電動載具,仍須遵守交通法規,正確使用、合法上路,共同營造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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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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