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導非三寶!被控路口逼車 「起步比較快」逆轉免罰還清白

▲▼ 《他馬克老闆》導演瞿友寧專訪。(圖/記者黃克翔攝)

▲導演瞿友寧被控危險駕駛,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劉昌松、陳以昇/台北報導

導演瞿友寧去年開車行經新店區道路時發生行車糾紛,遭黃姓男子指控在路口逼車搶道,瞿友寧不但被開罰單,還吃上公共危險官司,瞿友寧申訴成功,罰單被撤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也認為,瞿友寧當時只是正常行駛,17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將他處分不起訴。

瞿友寧被控在2024年11月18日上午9點多,原本在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十四張路口停等紅燈,一等到綠燈亮起,就未打方向燈,往左切進轉彎線道,抄到黃姓男子所駕駛車輛前方,涉嫌危險駕駛。

警方接獲報案後,一方面送交通分隊開出罰單,另方面依公共危險罪嫌,將瞿友寧函送法辦,瞿友寧申訴抗罰,辯稱自己明明有打方向燈,只是因為起步比較快,所以會跑到黃男的車子前方。

交通裁決所參酌監視器畫面後,認為瞿友寧的確沒有違反交通規則,2025年2月間先撤銷罰單,刑案部分,檢察官也認為瞿友寧屬於正常行駛,刑案部分也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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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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