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勢猥褻性侵4女!前環保署總隊長戳胸硬抱親吻 涉10罪遭起訴

▲環保署淫狼李健育利用權勢猥褻11女,至今仍羈押看守所。圖/ETtoday資料照)

▲環保署淫狼李健育利用權勢猥褻多名女子,檢方提起公訴。(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劉人豪/台中報導

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李健育,2022年、2023年間,藉其長官權勢,利用在台中市機關處所辦公時間,及前往連江縣、花蓮縣、台北等地區出差之機會,對女性所屬職員、學員施加強制猥褻、利用權勢猥褻、強制性交等性侵害行為,被害人合計4人,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今(13)日認定李健育涉犯強制猥褻罪嫌6罪、利用權勢猥褻罪嫌3罪、強制性交罪嫌1罪,共計10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監察院去年查出,李健育長時間對女性同仁,乃至訓練班女學員與外部承攬廠商之女員工,多次有不當言語、觸碰身體乃至隱私部位之性騷擾行為,利用出差之便,在車上意圖將手摸進A女上衣,直接親吻,還詢問「想當到什麼職位」。

在沒有監視器的總隊長室裡的小休息室,對B女又抱又親,還將手伸進衣褲,在辦公室內觸碰C女肩膀、肚子、臀部、腰部,親吻額頭,還用手指戳胸部,揶揄C女身材比較肉,於出差時,趁C女進入他住宿房間洽公時,從背後硬抱C女。

李健育仗勢著沒有直接證據,面對監察院詢問時仍一再狡辯,毫無悛悔之意,台中地檢署4月17日將李拘提到案,經訊問後,認定李在兩年間,多次利用公務、出差之機會,對多名女性職員性侵害,涉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利用權勢猥褻等罪,18日聲羈禁見獲准。

台中地檢署今認定李健育涉犯強制猥褻罪嫌6罪、利用權勢猥褻罪嫌3罪、強制性交罪嫌1罪,共計10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且認李健育仍有逃亡、勾串、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建請法院於起訴移審之後,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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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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