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議員游吾和今天出庭後,步出法院時不發一語。(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游吾和去年遭指控以人頭、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助理費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桃園地院今(28)日召開程序準備庭,針對檢方起訴部分,游吾和否認貪汙,強調相關款項均用於私聘助理及支應服務處運作,並無涉貪情勢;法官最後裁定,辯護人需於2月底前,針對游虛報助理所得349萬餘元,聲稱用於支付私聘助理是否名實不符,出具書狀論述。另人頭助理費全數給付私聘助理案例等法律適用問題提交補充理由狀。
檢方調查,游吾和擔任桃園市議會第1屆至第3屆議員迄今,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多達356萬餘元,本案桃院上週開庭審理時,游吾和姐姐與2名女兒出庭時,3人均坦承犯行。
游吾和今天開庭時否認涉及貪汙,對於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則深感道歉。游吾和聲稱,弟弟過去是公費助理,現在則是特助,目前每月5000元薪資也是自掏腰包,其公費助理的薪資等沒有進到自己口袋內,而是另有私聘助理,上班時間為早上8時至下午5時,工作內容含括服務民眾、看預算書還有整理如各局處工作報告質詢內容。至於特助則是在外面活動、了解選民需求、會勘地方事務,或是出席活動、婚喪喜慶等,他們的薪水都是從公費助理薪資內支出。
法官詢問,若薪水發完仍有剩餘如何運用?游吾和回覆,因議員助理24小時待命,若下班時間仍處理事情,雖非嚴格按小時計算,也會給予相當勞務等對價。法官還詢問其子郵局帳戶資金來源,游吾和承認用兒子的帳戶存放個人資金,因他了解地方土地資訊,介紹航空城土地買賣獲得之仲介費,也都存在兒子帳戶內,這個帳戶則是父子共用。
法官最後做出裁定,辯護人需於2月27日前針對被告虛報助理所得349萬餘元,用於支付私聘助理是否名實不符,出具書狀論述以說明人頭助理未實際擔任助理之理由,另人頭助理費全數給付私聘助理案例等法律適用問題提交補充理由狀,以利案件後續準備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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