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私房」陳老師判12年求交保!想跟家人告別 法官駁回

▲▼創意私房,陳老師,陳勻浩。(圖/記者許權毅攝)

▲創意私房「陳老師」陳勻浩一審被判處12年,想先交保法官不准。(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中檢偵辦創意私房案中,犯行最惡劣的前教職人員「陳老師」陳勻浩,上月一審判他1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陳男當時正好羈押期滿,聆聽宣判前進行延押訊問,陳希望交保,並要跟家人道歉、告別,近日法院裁定駁回,陳男13日起續押2月。

檢警當時調查,陳將針孔攝影機裝在寶特瓶或芳香劑內,放到補習班廁所偷拍學生以及同事如廁,更可惡的是,因陳男在學校內擔任代課老師,會有機會將學生帶到校外參加活動,活動結束後,竟將學生帶到家中洗澡,並預先在浴室安裝攝影機偷拍,被害人數達30人。

台中地院上月29日宣判,依對未滿14歲少女猥褻行為、散布猥褻行為等多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可上訴。

陳男一審遭判12年,仍提出希望能交保暫獲自由。陳男主張,已經跟3名被害人和解、完成賠償,希望能在全案確定之前,到外面工作賠償其餘被害人,並且要在入監服刑前跟家人道歉、告別。陳男也說,父母已經年邁、患有痼疾,沒有逃亡動機,希望能交保停止羈押。

台中地院認為,陳男坦承罪刑,所犯是5年以上重罪,有相當理由逃亡,且陳男身為教師,濫用職業機會與被害人信任,犯罪時間自2015年至2023年,多次進行偷拍犯行、被害人數多,嚴重戕害被害人之身心健康,若交保可能不足以確保審判程序,駁回陳男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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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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