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社會福利中心蔡姓主任猥褻約聘男社工,二審改判6月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社會福利中心蔡姓主任猥褻約聘男社工,一審依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為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蔡男不認罪再上訴,男社工認為他無悔意,希望法官從重量刑,不過二審法官認為,蔡男是利用機會猥褻,並非利用權勢,情節較輕,撤銷原判決,依蔡男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改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在高雄市政府某社會福利中心擔任主任,對約聘男社工小傑(化名)有管理權責,蔡男卻趁小傑於2022年2月24日受訓需前往高雄市區,邀小傑下課後到住處過夜,並在房內脫掉他下半身衣褲按摩臀部,又親吻他的臉頰,到了半夜更是壓在小傑身上舌吻,從臉到腹部一路狂親舌舔,猥褻長達2小時。期間小傑不知所措,因擔心影響工作只能屈從。事後小傑將被侵犯的事告訴父親,由父親打113通知社福單位並報警,全案才曝光。
庭審時,蔡男僅承認邀小傑來出屋處同住,並按摩他的身體,但並沒有猥褻,兩人也沒有上下隸屬關係。
不過事後小傑質問蔡男「你覺得壓在我身上,這樣會讓我好一點?」、「你一直舔我,你是想說要把負能量驅走,是這個意思嗎?」、「把我褲子脫下來,按到..能量變正的」,蔡男也回應「哼哼哼〜對呀!就讓你感受到全部的愛」、「驅走〜驅魔師 沒錯」、「因為你一直在說你不肯被愛,我就想讓你知道,愛的能量是什麼?你是會被愛的人,就像我現在對你的狀態」,談話間蔡男怕別人發現,數度要小傑「小聲一點啦!旁邊都聽得到了」。
▲蔡男以按摩為由猥褻男社工。(示意圖/載自pixabay)
法官根據對話錄音證據,認為蔡男對小傑舌舔、抱上來親、褲子脫下來、按摩等情節都屬實,審酌蔡男任職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主任期間,具有公務上監督小傑的地位,竟趁小傑難以反抗下猥褻他,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依蔡男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為猥褻罪,處10月徒刑。
檢方覺得判太輕上訴,蔡男也上訴,反控因小傑工作上有不適任的情形,被他於同年3月4日、5日勸退,希望小傑轉職,隔日小傑就錄音蒐證,可見小傑是挾怨報復才提告。
二審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蔡男並非以權勢施以利害威脅,讓小傑不得不屈從,而是利用機會猥褻小傑,小傑因蔡男身為主任有監督關係而屈從。另外小傑在本案發生時已有鬱症,所以原判決量刑時,認為蔡男造成小傑蒙受PTSD「及鬱症」影響,也不適當,撤銷原判決。
二審法官認為,蔡男對小傑猥褻,導致小傑事後因焦慮恐慌症狀加劇,住院治療2次,職業與社會功能下降,已達創傷後壓力症的程度,且犯後蔡男否認犯行,並無悔意,雖想和小傑和解,但小傑認為蔡男否認犯行,希望能對他從重量刑,再審酌蔡男已婚、妻罹癌、小孩都成年,目前仍從事社工職務,月薪約5萬等一切情狀,依他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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