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家少女沒錢付車資!淫司機逼陪酒抵償 三度亂摸丟包路邊

▲桃園市邱姓男子於2022年9月欲與前女友復合,卻罔顧法院核發保護令仍擅闖其租屋處,不顧其反抗仍應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一翹家少女搭乘計程車因沒錢付車資,遭司機以陪酒為抵償還遭猥褻3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潘鳳威/新北報導

一名陳姓計程車司機於2022年5月間,搭載兩名翹家少女前往投靠朋友。然而抵達目的地後,兩少女卻因無力支付車資。其中一名少女因此慘遭陳男載走,並逼她「陪喝酒」作為償還車資的方式。陳男不僅亂摸猥褻少女,還把她丟包路邊。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2月。

判決書指出,莉莉(化名)、萱萱(化名)兩名翹家少女,2022年5月17日晚間9時許,在台北轉運站搭乘陳姓男子所駕駛的計程車,欲前往萱萱位於新北市鶯歌男友家投靠。不料,兩人抵達後卻沒錢支付700元車費,陳男趁萱萱跟男友借錢之際,命令莉莉上車並把她載走。

之後,陳男得知莉莉是個翹家少女,便利用她身上沒錢的弱勢,聲稱積欠車資構成詐欺,藉此威脅她必須「陪酒」抵債。陳男甚至表示,只要莉莉願意與他發生性行為,他就會載她回去找朋友。莉莉因為害怕不敢拒絕,結果接連遭到陳男三度猥褻。

隔日(18)下午,陳男將莉莉載至桃園中壢市區後駕車離去。警方隨後尋獲莉莉,經詢問釐清案情,遂依法將陳男移送偵辦。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認為,陳男至今否認犯行,且未與被莉莉和解,也未賠償損失,顯示他毫無悔意。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4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12/24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18 2 5661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