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定義陸是「境外敵對勢力」? 陸委會曝關鍵原因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圖/記者陳冠宇攝)

▲陸委會。(圖/記者陳冠宇攝)

記者陳冠宇/台北報導

賴清德總統日前將中國大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遭大陸國台辦批評是「猖狂挑釁大陸」。陸委會表示,中共多年來對台進行文攻武嚇、統戰滲透,明確符合「境外敵對勢力」的定義,呼籲北京當局停止對台文攻武嚇,務實改善兩岸關係。

大陸國台辦今(26)日表示,將兩岸關係等同於「敵對關係」,這是大開歷史倒車、猖狂挑釁大陸、加劇台海緊張局勢,批評賴清德是兩岸和平破壞者、台海危機製造者。

陸委會晚間以書面回應稱,依照「反滲透法」定義,「境外敵對勢力」是指和我國交戰、武力對峙,或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陸委會接著強調,中共多年來對台進行文攻武嚇、統戰滲透,已嚴重危害我國家主權與安全,明確符合「反滲透法」對於「境外敵對勢力」的定義。

「中共始終不放棄武力犯台,並持續加大對台複合性施壓,才是造成兩岸關係緊張的根源」,陸委會說,政府將持續落實「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及「國安統戰威脅十七項因應策略」,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捍衛國家主權及維護台海和平穩定。

陸委會也再次呼籲北京當局停止對台文攻武嚇,務實改善兩岸關係。

▲▼富察(李延賀)。(圖/翻攝臉書)

▲富察(李延賀)。(圖/翻攝臉書)

另關於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大陸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國台辦今天稱,當事人已「伏法認罪」,並強調當事人和家屬非常清楚刑期,是民進黨炒作司法個案,污衊大陸司法體系。

陸委會對此指出,本案發生迄今已2年,期間中共有關單位均未對外或對家屬說明李延賀所涉犯之事實、相關證據及司法程序進度,並充分給予當事人及家屬應有的權益保障。

陸委會續指,本案國台辦表示是「公開審判」,但在3月17日才經國台辦對外證實,而這個公開審判的案件,外界卻又是在今日經國台辦勉強吐露後,才能知道李延賀遭判決的刑度,完全證實了陸委會日前說過,其實完全保密,且早已被中共當局拿來當作政績宣傳樣板,並試圖運用造成寒蟬效應,相關未經正當法律程序的審判案件,本來就無法使人信服,何來誣衊之說。

陸委會最後稱,本案清楚顯示中共專制統治的本質,也再次印證國人赴陸一定要有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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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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