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女侵占學生卡刷9元,法官監視器畫面揭「拿錯卡」謊言。(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張姓女子撿到一名學生的「一卡通」學生卡後,搭乘公車時使用該卡支付了9元車資。她起初辯稱是拿錯卡,但法官審理時發現,她在刷卡前曾仔細查看卡片,且她自己的卡片為粉紅色,而學生卡則為天藍色及綠色,未採信她的說法,依侵占罪判處她罰金3000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張女於2024年8月10日上午9時19分左右,在基隆市某處拾獲一名學生遺失的一卡通學生卡,卡片餘額為115元。同日,她在基隆市二信循環站使用該學生卡搭乘公車,並刷卡支付了9元車資。
直到8月12日,學生才發現一卡通遺失,並發現有不明消費紀錄,隨後由母親報警處理。警方調閱公車監視器後,確認張女使用該卡,並將她依侵占罪嫌送辦。
張女起初否認侵占遺失物,辯稱沒有使用該學生卡刷卡,後來改口稱是不小心拿錯卡。然而,法官勘驗公車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張女上、下車刷卡時間間隔為16分鐘,且她在刷卡前曾仔細查看卡片,甚至用嘴含住卡片,顯示她並非誤刷。
法官進一步指出,學生的一卡通學生卡雙面顏色分別為天藍色和綠色,而張女自己的悠遊卡為紅色,並印有迪士尼卡通圖案,兩者差異明顯。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女因一時失慮犯案,但已坦承罪行並賠償被害人,顯示其有悔悟之意。加上告訴人表示願意原諒,因此判處張女罰金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並給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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