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房仲撕毀管委會「違建承接」公告挨告 法官判罰3000元

▲▼電梯。(圖/pixabay)

▲房屋仲介撕毀社區公告挨告,法官判罰金3千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ixabay)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林姓房屋仲介接受基隆市暖暖區一處社區頂樓屋主委託賣屋,發現社區管委會在電梯內張貼公告,內容提及「前屋主所有違建均由購買者承接」,認為此公告會影響房屋銷售,遂動手撕毀公告並丟棄,因而挨告。法官審理後,依毀棄文書罪判處林男罰金3千元,全案可上訴。

林男受託銷售該社區一戶房屋後,發現社區管委會李姓女主委在電梯內張貼2張公告,內容包括「屋頂有坍塌之虞,購買人請注意」及「前屋主所有違建均由購買者承接」。林男認為這些公告會影響房屋銷售,遂於2024年7月25日下午在電梯內撕下公告並丟棄。

李姓主委認為林男的行為損害了她及社區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權益,因此報警處理。警方通知林男到案說明,林男坦承撕毀公告,被依毀損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時,林男承認犯行,並與李姓主委的證述相符。此外,電梯監視器影像擷圖、現場照片及公告影本等證據也佐證了林男的行為。檢方認定林男犯行明確,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後指出,林男在偵查中坦承撕毀並丟棄公告,符合「毀滅或拋棄而根本使文書不存在」的要件,構成毀棄他人文書罪。法官審酌林男正值青壯年,具有工作歷練及社會經驗,理應知悉不能恣意毀棄他人文書,卻擅自撕毀公告,行為應予責難。

雖然林男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但事後未履行調解內容,李姓主委因此不願撤回告訴。法官綜合考量林男的犯罪動機、目的、所生損害、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情狀,依毀棄文書罪判處林男罰金3千元,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聽Podcast #我在案發現場

【更多新聞】

►基隆幼兒園餐費補助每日增23元 營養師進駐把關孩童健康

►基隆3100萬徵收補償金沒人領 地政處:再不領要充公了

►假期後超級無力 心理師分享調適「假期症候群」妙招

►東岸商場產權案勝訴! 基隆市府盼NET「停止占用」騰空還地

12/25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34 1 4829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