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調高「農村再生基金」至4500億 農業部:違反財政紀律法

▲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到立院備詢。(圖/記者楊惠琪攝)

▲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到立院備詢。(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現行「農村再生條例」設置1500億元農村再生基金,考量116年度基金即將用罄,立委張嘉郡、楊瓊瓔、邱議瑩等人提案修法,將把農村再生基金提高至4500億元。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今表示,在修正條文增訂固定經費額度違反「財政紀律法」,未來會遵循行政程序向行政院爭取經費來撥補。

立院經濟委員會今審查「農村再生條例」第7條、第15條修正案。立委張嘉郡、楊瓊瓔、邱議瑩等人提案,欲將原本1500億元的農村再生基金,提高至3600億元及4500億元。但因提案恐影響政府預算統籌分配權限,違反財政紀律法規定,與會委員意見仍分歧,修正條文經逐條審查後決議交由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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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再生條例」自2010年公布施行,設置農村再生基金1500億元,於10年內分年編列預算,推動農村活化再生,改善農村環境、活化農村產業、照顧農漁民等。因農村再生基金由國庫撥充,無自有財源,現有餘額約497億元,將於116年度用罄。

陳駿季表示,農村再生基金預算應由行政單位編列,再送立法院審議,由立委提案修正明訂農村再生基金的經費上限,違反「財政紀律法」規定,尊重委員提案,但希望由農業部循行政程序,向行政院爭取年度經費撥補基金。

陳駿季強調,農業部絕對支持農村永續發展,目前農村再生基金於2020年已經完成基金經費撥補,截至今年2月底,餘額還有497億元,後續經費若有不足,會再循行政程序爭取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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