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焦點

女警自戕胸部有槍傷 母泣:女兒被控竊盜「喊冤仍遭退學」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梁姓女警31日深夜被人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停車場自戕身亡,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官蔡宗聖指出,初步發現胸部有貫穿性槍傷,將於2日下午安排解剖複驗,進一步查明死因。對此,梁母悲痛表示,女兒堅決否認涉嫌竊盜,但向校方喊冤未果遭退學,「讀書讀到命都沒有了」。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官蔡宗聖指出,麻豆分局梁姓女警疑似舉槍自戕案,初步發現胸部有貫穿性槍傷,檢察官將安排解剖複驗,進一步查明死因。(圖/記者林東良攝)

▲麻豆分局梁姓女警舉槍自戕,初步發現胸部有貫穿性槍傷,檢察官將安排解剖複驗,進一步查明死因。(圖/記者林東良攝)

檢警1日下午在柳營祿園殯葬專區相驗,初步確認梁員胸部有貫穿性槍傷,為求慎重在家屬同意下,2日將解剖複驗,進一步查明死因。

據了解,梁員是警專特考班104年期,從警8年多,未婚,是家中獨生女,目前是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警員。梁員工作能力強,工作認真,深獲長官及同事肯定,與同事之間相處融洽,人緣不錯。

2021年6月18日梁員獲報處理一起官田區葫蘆埤生態公園有男子欲輕生案件,及時制止勸阻馮姓男子輕生,通知其父親至所平安帶回,更引為佳話。

檢警相驗時,梁員父母配合調查,梁員父母神態悲悽,對獨生女死亡難以接受,梁員父母表示,女兒個性開朗上進,為了報考警大研究所,女兒利用勤餘努力讀書,考3次才上榜。女兒開心去警大讀書,也讀了1年多,未料2023年12月底,突然被警大退學。

梁員父母說,他們追問退學原因,女兒指稱與同學間有相互代購物品,但卻遭人檢舉指控涉嫌1筆千元財物糾紛,警大調查竟認為涉嫌竊盜,女兒堅決否認,並向校方喊冤未果,仍被勒令退學,自此女兒身心受創情緒大變,好好一個人,讀書讀到命都沒有,哪對父母能接受?

據了解,梁姓女警在2022年9月考上警察大學國境學系研究所就讀。警大校方證實,梁員因在校內就讀期間、觸犯校規偷竊他人物品,經該校以〈中央警察大學學生獎懲規則〉13條7項「竊取他人物品」召開督訓會議後,在去年12月25日決議將梁姓女警勒令退學。

不過,梁員自覺遭校方冤枉,從今年1月起展開漫長的申訴之路,直到她開槍自戕身亡,訴願答辯程序仍在進行中。如今梁員疑以死明志震撼台南警界,許多警界人士對警大處置多「不認同」,更對梁員為捍衛名譽不惜捨命,甚感同情理解,但也感嘆真的太傻不值。

梁員去年12月25日遭到警察大學決議開除後,決定發起申訴自清名譽,今年1月2日也正式向警察大學校方提起申訴。為此,警察大學1月5日就依規定召開「申訴評議委員會」,梁員列席向學校反映懲處太過沉重,無法接受僅因單方面檢舉就遭退學,但向警大申訴結果1月8日遭退回,而梁員在確保學籍存在的申訴救濟過程中,仍毅然完成該學期的學業所有報告,同時也參加期末考試並獲得高分通過。

2月5日,梁姓女警正式提起行政訴願,警察大學在2月22日完成答辯書並報請內政部審議,警察大學也證實梁員的研究所學籍仍存在。

據梁員同僚指出,梁員堅持未涉竊盜罪行,警大也未依竊盜案將梁員移送法辦,但卻遭警方單方「勒令退學」處分,梁員為悍衛自身清白,有意自費聘請律師與警大進行訴訟,惟等不到希望的最後結果,就壯志成憾。而警大對於迄今未將梁員移送則表示,係為慎重起見,將待訴願結果出來再行移送。

警界人士指出,竊盜罪是公訴罪,警察是司法警察官,並無裁量權,依法一旦涉有重嫌就應移送,而移送法辦並非定罪,更有可能是洗刷清白的機會,不然為何有些被移送法辦的人口口聲聲說:「司法會還他清白」?身為警察養成搖籃的警大,更應依法行事,嚴守程序正義,怎可依好惡而率性行事,警大體制是否有失衡?值得探討匡正,萬一到頭來,事實證明梁員有冤,那豈不坐實「體制殺人」之議,豈可不慎!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