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偵訊上銬自白法官認無效判無罪 基層警炸鍋!檢方發聲了

▲▼高雄地檢署             。(圖/記者陳宏瑞攝)

▲高雄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2年前涉嫌賣10包毒咖啡包給盧姓少年,李男在警局詢問和檢察官偵訊時都自白坦承犯行,後來被依毒品罪起訴,但法院審理時李男改口,並辯稱警詢時警方違法上銬,自白受到警詢時不正方法取得,所以無證據能力,高雄地院認定自白筆錄無證據能力,加上證人證詞前後矛盾有瑕疵,判決李男販毒無罪。對此,高雄地檢署表示,已依法提出上訴。

消息一出,有人將判決書PO上臉書社團「靠北POLICE」,引發基層員警炸鍋,認為是「看完整個判決書對法官跟神一樣的心證及無敵人權觀念感到佩服」、認為是奇葩判決。

對於法院一審無罪判決,高雄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認為原判決錯誤適用法律,不當擴張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也沒有考慮到以現行犯逮捕後,詢問的被告仍具有一定的危險性,而且警察仍有防止其脫逃的法律義務,另外,檢方在訊問過程中,也有全程錄音錄影,沒看到因不正訊問而違反自白任意性的情形。

檢方認為,原判決僅單純以被告在警局製作筆錄時未解除手銬,即認為被告自白不具有任意性,該無罪判決顯有不當,已經在收到判決後,依法提出上訴,以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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