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沃荷「橘色王子」涉侵權 美最高法院判攝影師勝訴

▲▼普普教父安迪沃荷(Andy Warhol)。(圖/路透)

▲普普教父安迪沃荷(Andy Warhol)。(圖/路透)

中央社

美國最高法院18日做出對藝術市場具有重要影響的裁決,判定普普教父安迪沃荷基金會授權雜誌使用已故流行音樂巨星「王子」(Prince)的照片印刷作品,侵犯拍照攝影師的版權。

法新社報導,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當安迪沃荷基金會(Andy Warhol Foundation)授權「浮華世界」(Vanity Fair)雜誌使用絲網印刷圖片「橙色王子」(Orange Prince)時,拍攝這張照片的知名攝影師高史密斯(Lynn Goldsmith)應該獲得一筆費用。

在7票對2票的裁決中,法院迴避長期以來圍繞安迪沃荷作品的爭議,那就是基於高史密斯照片創作的「橙色王子」是否該被視為獨立的藝術作品。

法院反而專注於安迪沃荷基金會對於這幅作品的使用方式:基金會把這幅作品作為王子的肖像,賣給「浮華世界」雜誌賺錢,如同其他雜誌使用高史密斯手上,王子擺出相同姿勢的一張黑白照片。

法院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基金會的商業授權不是對高史密斯作品的「合理使用」,因此她應該得到報酬。

美聯社報導,案件起因於高史密斯在1984年替王子拍攝了一系列照片,安迪沃荷採用其中一張進行他標誌性的色彩鮮明大膽創作,由「浮華世界」付錢從高史密斯手中購買授權。「浮華世界」當時選擇了一張紫色臉孔的王子圖片刊登於雜誌,搭配王子的單曲Purple Rain。

王子於2016年逝世後,「浮華世界」付錢給安迪沃荷基金會,使用了安迪沃荷當年的另一張創作,也就是「橘色王子」刊載於雜誌封面,就是這第2張照片引發官司。

安迪沃荷基金會的律師辯稱,安迪沃荷已經改編了這張照片,因此沒有侵權問題;法院卻認為,當年購買的照片授權,只限於一個使用目的。

這種觀點雖然狹隘,但可能產生廣泛影響,因爲科技,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使得改編和改變原創風格的再創作變得更加容易,威脅藝術家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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