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約床戰!男友被戴綠帽 業務瞞未婚妻下場GG了

▲桃園市徐姓妻今年1月間與郭姓男子在摩鐵開房,林姓人夫率員警衝入抓姦,因無證據最後檢不起訴。(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少女和男業務約床戰。(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桃園許姓男子瞞著未婚妻玩交友軟體,和一名16歲有男友的少女相約到他家激戰還拍下影片,少女之後提出想結束關係,卻被許男威脅把兩人的性愛影片給她男友看。法院勘驗影片發現少女被瘋狂賞耳光,少女卻說是「情趣」,最終法官認定許男有罪,審酌雙方已達成10萬元和解,判許男1年2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少女與從事業務的許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網路聊天時就已約好見面要進行性行為,過程中少女答應許男拍攝影片的要求,之後雙方還發生過多次性關係,但依少女記得應該只有第一次有拍影片

少女表示之後想結束關係,要求許男刪掉影片,許男卻回「妳態度不對吧,妳要不要見面?」少女再問「你要刪嗎?」許男則說「看妳態度,妳男友要看嗎?」

少女被迫答應許男後表示,「你威脅我,我答應見面了」,許男還要求,「妳乖乖就沒事,見面做,可以?」當被問要做什麼,許男表示,「做妳最想做的」。

法官審酌認為,《刑法》認定與16歲以上少女合意性交並未觸犯強制性交罪,但依據《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未滿18歲者性影像,仍觸犯拍攝、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刑期為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法官考量許男已賠償少女10萬元和解,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1年2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還須參加5場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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