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投資、解除分期付款列詐騙案前3名 行政院推3減策略精準打擊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圖/記者陳家祥攝)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為了遏止網路投資詐騙,金管會13日提出《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修訂草案,要求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而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也重申政府打詐立場,並指出詐騙案前3名為網購詐欺、投資型詐欺、解除分期付款,「這3種類型的件數跟金額損害,就占了6成以上」,因此提出「3減策略」,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精準打擊這3種犯罪手法。

羅秉成表示,政府要加重詐騙的刑責,其中一個就是深偽詐欺,用深度偽造、電腦合成的方式詐欺,這需要把新型態詐欺加重刑罰,1年以上、7年以下。此外,去年柬埔寨事件也察覺到,這些詐騙集團會透過招攬廣告誘引年輕人,求職詐欺陷阱,把人帶到國外去從事詐騙行為,是兼具有人口販運跟詐騙的雙重犯罪類型。

羅秉成指出,這種類型雖然在現行法規中各有規定,但處罰規定相對沒辦法對新型態累行加以有效抑制。所以上個月也推出人口販運防治法,增加「使人為犯罪」的人口販運罪,重傷致死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另外,今天提出的3部修法,也都跟打擊詐欺有關。羅秉成說,行政院推出的《新世代打擊詐欺行動綱領》分4個面向,識詐、阻詐、堵詐、懲詐,院長陳建仁也在2月的治安會報要求各部位做期中檢討,目前行動綱領也進入1.5版,打詐團隊也不斷在研商精進打詐力度。

羅秉成指出,詐騙案例前3名分別是網購詐欺、投資型詐欺、解除分期付款,單這3種類型的件數跟金額損害,就占了6成以上。因此,要精準打擊這3種犯罪手法,在策略上提出「3減策略」,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

另外,羅秉成也強調,針對網路投資詐欺廣告,商業廣告是正常行為,是要鎖定特定犯罪類型才有需要修法規範。實名制沒有針對平面媒體跟廣電媒體,這2種媒體沒有發生現在講的網路詐欺,網路投資詐欺都透過到網路平台下廣告,誘引有多少投資機會、股票賺錢等,假教學之名連絡後再做話術誘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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