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動法」修正草案預告期6日結束 國防部揭下一步:不讓孩子上戰場

▲▼相較於軍事訓練役退伍後得接受多次的新制教召複訓,服替代役者卻有著截然不同的待遇。(圖/8軍團)

▲國軍。(圖/8軍團)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針對《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議題,國防部5日表示,修正草案預告期將於6日2400時結束,後續將協調相關部會,參酌各界建議、世界民主國家法規,修正條文內容,並充分落實社會溝通,以更審慎嚴謹的方式,完備我國全民防衛動員機制。另外,國防部再次澄清,本次修法沒有要箝制媒體,國家也不會讓孩子上戰場,更不會影響人民平時的自由權益。

國防部說明,從國家安全的角度分析,世界民主國家都有類似動員法規,如美國的《戰略與重要物資儲備法》、韓國《應急準備資源管理法》,中立國瑞士也訂有《聯邦徵用法》,目的主在「平時周全整備」、「戰時有備無患」,如此在遭遇緊急狀況時,方能有效運用國家整體實力、確保安全。

國防部進一步指出,我國全動法並不是新訂法律,公布施行迄今已22年,雖曾經在103年、108年經過兩次小幅修正,但仍有部分不合時宜的規範。為了與時俱進,以能因應各種可能的不確定風險,負責任的政府必須預先建構一套非常時期的「緊急狀態法制」。

國防部表示,我國在憲法層次有總統的緊急命令權,在法律層次除有全動法、民防法外,災害防救法、傳染病防救法中的緊急應變機制也構成「緊急狀態法制」的一部分。唯有使各層級的緊急狀態法規整全一體、環環相扣,才能擁有抵禦戰事及災變挑戰的足夠動員量能,而如何完備全動法修法至為關鍵。國防部啟動修法工作,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強化國家整體韌性,周延相關配套,精進整體動員機制。

另外,國防部再次澄清,面對新型態的資訊戰、認知作戰,如何有效地公私協力,確保戰時正確訊息的傳遞,避免錯假訊息擾亂民心,為修法重點,所謂藉修法名義「箝制媒體」並非事實。另外,戰時由國軍軍工廠的兵工人員負責武器彈藥生產、而非學生,國家也不會「讓孩子上戰場」,全動法做為一項國家遭逢戰爭等緊急事態下的全民動員法律依據,更不會影響人民平時的自由權益。

國防部強調,國家越是做好準備,越能精準、有效地因應緊急狀態,同時兼顧人民的權利。孫子兵法云「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以攻也」,國防部將持續彙整各界建議,並參酌主要民主國家相關經驗與法規,持續進行跨部會協調及社會溝通,待整備周全後,再依序陳報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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