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獲准外出住探視父親,結果逾期27天後才投案。(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南殺警案凶嫌林信吾是從明德外役監逾期未歸的受刑人,其實早在今年1月也有1名42歲的台中汪姓男子,獲准從明德外役監回家探視父親,結果沒有準時回監,逃了27天後,在友人規勸下向第五分局投案,警方已解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被法院判刑3月。
汪男多年前和友人發生糾紛,放火燒燬建物、放火燒燬他物及詐欺案件,經法院分別判決有期徒刑6年、1年3月及5月,經裁定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自民國106年12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終結。
汪在明德外役監時因「作業成績優良」,獲准在1月8日上午11時返家探望父親,同月10日下午1時必須返回明德外役監,但汪無正當理由未依指定返回,且逃匿無蹤,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發布通緝。
汪脫逃27天後,在友人勸告下,2月7日自行到台中市警五分局投案,警方當場逮捕,隨即解送台中地檢署,檢方依脫逃罪起訴,台中地院表示,汪無正當理由脫逃在外,嚴重影響獄政管理,依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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