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林智堅論文門!余正煌聲明無抄襲 他批刷新三觀:陳明通已不適任

▲▼林智堅市長參選人說明碩士論文記者會。(圖/記者周宸亘攝)

▲林智堅說明碩士論文記者會。(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強調自己論文是原創,被北市議員王鴻薇質疑,林智堅不敢告余正煌,因此向台大檢舉余正煌涉抄襲,余27日發聲明強調,「本人之論文未有任何抄襲之情事」。林智堅辦公室則回應,林智堅從沒有指責過任何人抄襲,對此,媒體人黃揚明批評,林智堅日前記者會的內容,「不就是指控余正煌抄襲嗎?」,而國安局長陳明通已捲入這起重大學術醜聞,已不適任。

對於余正煌聲明,林智堅辦公室發言人黃韋鈞表示,林智堅自始至終都是在捍衛自己的論文絕無抄襲,並沒有指責任何人有抄襲的情況,在上週日,林智堅也委由律師黃帝穎提出台北地院所屬公證人的公證書相關資料,親自提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實質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對此,黃揚明批評,不能7月24日才開完記者會,就忘記了當天拿過什麼證據,就算林智堅沒有親口說「余正煌抄襲我」,但當2本論文雷同之時,林在記者會不斷強調「我是原創,絕無抄襲」、「我是善意的資料提供者,而陳明通老師是一個非常,這個盡責的一個指導老師...」還畫了時間軸強調余正煌因為論文題目沒過關,急於在最後一學期完成論文,因此不但拿了林智堅的民調資料,還拿到林智堅先寫的論文初稿(拿陳明通的訊息聲明佐證)參考。

▲▼林智堅提出論文案時間軸。(圖/翻攝黃揚明臉書)

黃揚明解釋,24日這場記者會上背板上的時間軸,也清楚地由立委鄭運鵬說明,陳明通已將2份關鍵證據交給民間公證人完成公證程序:

1.2016年2月1日,陳明通寄給林智堅助理(楊玲宜)的論文研究計畫檔案2個,並強調2份論文的「雷同文字在這版本內已經存在」。

2.2016年3月8日,余正煌寄給陳明通的論文研究計畫檔案。

黃揚明還原,鄭運鵬在記者會上的原始說法:「被指控說和余同學的檔案有雷同的,是在這個檔案裡面(2016年2月1日),但是林智堅市長的檔案、文字,早於余同學,這個是一個很關鍵的,他的研究論文的寫作是在前的,所以因為林智堅他在這個檔案裡面的研究計畫,就是他論文的前2章,這些文字是最早出現,可以證明最早出現是在林智堅的檔案裡面,老師幫他改了之後,再回給林智堅,余同學一定晚於林智堅的寫作。」

「所以2月1號這個時間點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證明說林智堅早於1月就開始寫這個東西,所以才出現2月1號,所以不可能去抄襲余同學的研究計畫和論文,因為那時候余同學還沒有開始。外面、國民黨一直在抹黑、指責的雷同內容,都是出現在2月1號的檔案裡頭,而這個2月1號是林智堅論文早於余同學的證據。」

黃揚明質疑,「這不就是指控余正煌抄襲林智堅嗎?」,黃表示,這場記者會提供的證據,根本無法證明論文檔案是林智堅所撰寫,「但現在推說這不是指控余正煌抄襲?真是刷新我的三觀。請問林智堅團隊,你們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黃揚明指出,余正煌已委託滿志剛、律師說出「多明尼克肯大學」、「准碩士」的錯字原因,「但林智堅從來沒有回答過這些細節,誰說的有公信力?相信台大學術審定委員會會做出合理的判斷。」

黃揚明表示,即使現在民進黨、林智堅、陳明通要用抹藍台大學術審定委員會,玩弄政治對立的預防針,甚至很可能當台大做出不利於林智堅的裁定過後,林陣營會採取法律途徑打行政訴訟,讓這個案子繼續硬凹下去,「但真相、事實只會有一個,這不是政治攻防可以掩蓋的。」

對於此起「論文門」,黃揚明質疑,陳明通已捲入這起重大學術醜聞,已不適任國安局長這個職務,請自行請辭,「最後,請陳明通局長回答下面這個問題:論文事件爆發後,您是否致電給余正煌關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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