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北教大教授控校長職場暴力 主秘、學務長告誹謗結果出爐

▲▼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校長陳慶和。(圖/翻攝台北教育大學官網)

▲監察院曾糾正,認為國北教大校長陳慶和在2021年社會學系教師聘任案中處理有所不當。(圖/翻攝學校官網)

新增:北教大7月19日公開澄清聲明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去年爆發校長陳慶和疑似夥同學務長、主秘,闖入教評會評委教授研究室恐嚇案,國北教大陳姓主秘和蔡姓學務長為此控告洪姓教授涉嫌妨害名譽,但因全案年初已經由監察院通過糾正國北教大,台北地檢署認為,教授是否受到恐嚇,與個人感受有關,且校園安寧具有高度公益性等理由,決定處分不起訴。北教大19日公開澄清聲明本,將提出再議。

北教大在得知北檢對洪姓教授做出不起訴處分後,發出聲明表示,針對有周刊媒體移花接木烏龍報導之不實情事,並未事先完整向本校查證。為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以訛傳訛,鄭重澄清。「監察院調查報告內容確有諸多瑕疵,並衍致北檢誤判,造成本校主管當事人及學校權益嚴重受損,本校實難以信服,並將再依法定程序提出再議。」

2021年間有媒體爆料,國北教大教評會針對「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教師的聘任案投票時,有評委質疑聘任案的教師專長不符合學系需求,甚至質疑校長陳慶和刻意安插自己人馬,之後陳慶和帶著蔡姓學務長、陳姓主秘直闖洪姓評委教授的研究室。

事後監察院展開調查,2022年1月13日公布調查結果,國北教大教育學院教評會,以及校教評會功能不彰,而聘任案採無記名投票,校長陳慶和卻在校教評會後,致電2位教評委員探詢,甚至質問投票情形,確有不當。

此外,陳慶和未事先通知或連繫,即與陳姓主秘及蔡姓學務長等3人到評委研究室進行所謂的「溝通」,但其「溝通」的方式、時間及地點均欠妥適,甚至有言語衝突,造成該教評委員心生恐懼,校安通報機制又欠周全,嚴重延宕事件處理,又未能適時關懷及協助當事人,核有嚴重怠失,因此提出糾正。

▲▼             。(圖/記者劉昌松攝)

▲北教大針對媒體報導內容與方向提出公開聲明澄清。(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監察院糾正後,國北教大特地發聲明,澄清校方歷次了解結果,自始均無洪教授所捏造強行闖入(研究室)之不實事實,聲明指出「本校學務長及主任秘書等2人無端被洪教授貶損名譽一事,前已於110年5月間循司法途逕向該教授提出刑事告訴(妨害名譽及公然侮辱)在案。」

針對校方行政人員控告洪姓教授部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認為,洪姓教授是否有遭感受到被恐嚇,是個人感受問題,既有事證無法判斷這部分是否有虛假捏造情形,且整起事件與校園安寧、學術自由有關,具有高度公益性質,可受公評,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洪姓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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