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連2年執行率達95% 工程會歸納3原因對症下藥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衛福部政務次長薛瑞元、疾管署長周志浩、工程會企劃處長羅天健9日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工程會企劃處長羅天健。(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工程會9日在行政院院會提出「公共建設流標情形分析及機關應有作為」報告,檢討過去300多件公共工程流標情形,主因歸納為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契約書圖規定不合理,各機關工程在各階段如遇有調整計畫內容之必要,應儘速提報修正計畫。

工程會於報告指出,缺工缺料及物價上漲是事實,但政府有因應對策,包括逐月管控砂石供需、以固定價格讓售砂石及飛灰、水泥貨物稅減半等,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若進一步比較,鋼筋價格自109年4月至111年5月物價指數漲幅為62%,砂石為2.16%。另外,就受國際價格影響部分,以契約物價調整機制因應。

近2年雖有疫情,但工程會指出,連續2年執行率達95%以上之高標,110年公共建設預算執行率更達95.87%,為近年最高;且9成案件順利決標,均顯示各項公共工程持續順利推動,公共工程在疫情期間仍能順利如期如質推動,相當不容易。

工程會表示,部分案件流標主因歸納為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契約書圖規定不合理,各機關應依物價合理編列預算、依工地特性訂定工期、審查契約規定合理性,並採用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各階段如遇有調整計畫內容之必要,應儘速提報修正計畫。

工程會強調,因應物價上漲情形,行政院已有因應對策及核實給付機制,各工程主辦機關應就個案編列合理價格、工期及契約內容負起全責,落實執行避免流標情形發生,若發生流標亦當務實檢討個案關鍵原因,對症下藥,方能讓工程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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