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強行通過國務機要費除罪 時力黨團要蘇貞昌提請覆議

▲▼立法院院會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三讀 國民黨水杯攻擊 國父遺像遭擊破 民進黨立委護駕主席蔡其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為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除罪。(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為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除罪,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表達抗議與遺憾,呼籲執政黨應懸崖勒馬、公開道歉,並由行政院長蘇貞昌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通過《會計法》第99之1條的決議,提請立法院覆議。

前總統陳水扁日前公布國務機要費金流,立法院會30日通過《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中華民國95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國務機要計畫費、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則不罰。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稍早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天的立法院會,在執政黨立委的強力護航下,強行通過《會計法》第99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要再次表達抗議與遺憾。

時代力量黨團指出,繼2013年在國民黨主導、各黨團的配合下,立法院通過俗稱「顏清標條款」的《會計法》第99之1條修惡後,立法院再度上演荒謬的修法。

時代力量黨團批評,這次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案修正的內容,先前在財政委員會審查或黨團協商時,時力黨團就多次表達反對立場。時代力量黨團支持涉及國務機要費的案件當事人,在司法程序上爭取自己清白的權利。

時代力量黨團強調,時力黨團反對為個案提出普遍適用的修法提案,而過去特別費的修法,已經立下修惡法令之前例,此次修法無疑是再次犯下相同的錯誤。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今天時力黨團也提出修正動議,提案維持原條文,遺憾的是在執政黨立委強力護航,以及代按表決器的偽造文書行徑下,提案遭到否決,而民進黨團版的《會計法》第99之1條修正動議則順利通過。

時代力量黨團認為,此提案修法除了已經再度創下惡例之外,代按表決器的強勢護航動作,更是讓法案通過的過程充滿爭議。

時代力量黨團主張,執政黨應該懸崖勒馬、公開道歉,並由蘇貞昌依照憲法規定,對立法院通過《會計法》第99之1條的決議,提請立法院覆議,莫讓如此爭議的法案及審議的過程,大開民主倒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