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天團、療癒女歌手辦演唱會都爆退票爭議 台中市消保官回應

▲錢有機會拿到!韓國天團、療癒女歌手到台中辦演唱會都跳票爆爭議,市府說話了。(圖/翻攝海樂大舞台)

▲韓團、療癒女歌手到台中辦演唱會都爆退票爭議,市府說話了。(圖/翻攝海樂大舞台)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由海樂影業舉辦、原訂去年五月要在台中惠蓀堂舉行的療癒歌后辛曉琪演唱會,因為疫情兩次延期後取消。海樂曾公告可退票退款,但近日爆出多位歌迷已退票卻沒收到退費,到粉絲團留言還遭刪除、去電公司無人回應等情況。台中市法制局今天提醒當初使用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將錢要回來,但提醒得在刷卡日540天內才來得及。

演唱會沒有辦成,辛曉琪的歌迷付錢沒聽到歌也拿不到退款,在網路上怒轟海樂影業。但據悉,連辛曉琪也是受害者之一,不僅工作部分款項沒有拿到,而且辛曉琪自掏腰包買票給親友,也還沒拿到退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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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有機會拿到!韓國天團、療癒女歌手到台中辦演唱會都跳票爆爭議,市府說話了。(圖/翻攝海樂大舞台)

▲錢有機會拿到!韓國天團、療癒女歌手到台中辦演唱會都跳票爆爭議,市府說話了。(圖/翻攝海樂大舞台)

台中市消保官何世杰表示,海樂影業先前就曾停辦南韓天團GOT7演唱會,就有部分消費者未獲得退款;110年12月又停辦辛曉琪「回報以歌」巡迴演唱會台中場,仍有消費者向市府申訴業者未退票券款項。

消保官呼籲業者儘速出面處理爭議外,亦提醒消費者,若是以VISA、MASTER信用卡購票者,可在刷卡後540天且業者承諾演出日120日內,提出演唱會停辦及業者承諾退款之事證,盡快向發卡銀行申請將該筆消費金額列為「爭議款項」,就有機會獲得退款,有效保護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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