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老闆性侵泥醉女客!二度爬上床 女友開門直擊「犯罪ing」

▲桃園市許姓男子前年6月間與2名女大生共進晚餐,事後再轉進酒館飲酒回宿舍,趁著酒意接連對2女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當天在酒吧喝到泥醉,沒想到竟遭老闆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女子小美109年4月深夜前往淡水一間酒吧消費、喝到泥醉,林姓老闆的同居女友見狀後只好帶小美返家休息,不料原本睡在客廳的林男卻兩度闖入臥室,甚至還被女友直擊全身赤裸抱著小美,女友因此氣得追打林男並拍照存證,隨後火速將小美送返家。小美酒醒後憤而提告性侵;士林地院法官審酌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4年2月。

判決書指出,小美109年4月18日晚間11時許與另外兩名好友前往淡水某酒吧消費,期間3人喝醉,小美更是喝到泥醉、幾乎失去意識無法告知住址;老闆林男的同居女友見狀後,只好先把小美帶回住處,並安排她在林男臥室休息,而林男及女友則睡在客廳。不料林男卻兩度闖入臥房中與小美同床,女友發現後怒不可遏,當即痛甩男友巴掌,隨後甩門離開。

林男女友表示,當時因太過憤怒,奪門而出後才想起小美還在男友家中,因此立刻回到自己住處要拿男友家的備用鑰匙,隨後再折返帶小美離開,這段路程僅約短短5分鐘,不料再度回到林男住家時,竟見小美褲子被脫下丟到一邊、內褲也被脫一半,而男友更是全裸、下身抽動正在侵犯小美,氣得她當場怒斥「你在幹嘛!」立即掏出手機蒐證,並拿鑰匙朝男友猛砸,隨後火速將小美帶離現場。事後林男女友也因此怒提分手,並在群組中怒譙林「真的很垃圾,客人喝醉借住我們家,我在旁邊你都能上人家床!脫人家褲子是三小?」

針對性侵指控,林男則否認,辯稱當天自己自始至終只進去房間1次,而且女友未經他同意即把小美帶回家,還對他說「你進去(房間)躺,躺邊邊,我躺中間」,因此林男才會進房間睡覺,隨後女友因故與他大吵一架甩門離開,但因他睡前服用的藥物藥效發作,自己只好躺回床上,想好好睡覺,但後來小美睡得太靠近,自己只好將她往旁邊推,不清楚為何女友要杜撰整個事件。

法官勘驗兩造事證後,不採信林男辯詞,認為林男毫無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且自我控制能力低落,所生危害非輕,犯後仍矢口否認、飾詞卸責,迄今未與小美達成和解,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審酌一切情況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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