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號房「淫魔主嫌」終審定讞34年! 未來30年都要戴電子腳鐐

▲▼南韓N號房創始人文炯旭。(圖/達志影像)

▲南韓N號房創始人文炯旭。(圖/達志影像)

記者王佩翊/編譯

南韓N號房事件一度震驚全球,其中多名主嫌脅迫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剝削影片,並透過即時通訊軟體Telegram散佈相關影片,除了已經被判有期徒刑42年定讞的主嫌趙主彬外,另一名N號房24歲主嫌文炯旭與博士房的20歲姜姓嫌犯也在11日終審定讞,分別被判34年與15年有期徒刑。

根據《韓聯社》報導,24歲文姓嫌犯2017年1月至2020年初曾先後唆使21名未成年少女發送不雅自拍影片與照片,總次數高達1275次,並將這些影片與照片加工後收藏,後來則在Telegram上開設聊天室,同時在長達一年的時間內,將高達3762部不法影片散播至聊天室內。

不僅如此,文某甚至還恐嚇被害少女的父母們,並逼迫受害者要在身上用刀子刻上他指定的字樣,同時還與其他6名共犯串通唆使未成年人加入他們,一起對他人實施性暴力與製作性剝削影片。

文某在二審被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強制猥褻罪等名,被判公開身分資料10年,限制在兒童青少年機構與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同時要求佩戴電子腳鐐30年。大法院第一庭11日駁回了文嫌的上訴,維持二審判決,終審定讞34年有期徒刑。

博士房的二號人物姜嫌則是涉嫌在2019年9月至11月間與趙主彬共謀,脅迫包含7名兒童與青少年在內的18人拍攝性剝削影片,並在Telegram聊天室「博士房」內販售、傳播,因此被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與組織犯罪團夥等罪名遭起訴。

姜某在博士房開設初期主要協助趙主彬管理、營運聊天室。檢方認為,「博士房」內的分工模式已經不是單純的分享淫穢資訊,根本就已經是犯罪團夥。大法院第一庭11日同樣駁回了姜某的上訴,維持二審原判,15年有期徒刑定讞。不過由於姜某還涉嫌與趙主彬脅迫女姓提供自拍裸照,該案仍在一審審理,因此刑期恐將繼續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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