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提重陽敬老金覆議? 黃珊珊「白話文解釋」力挺柯文哲

▲▼黃珊珊認為,重陽敬老金不應是世代對立或政黨對立的問題。(圖/翻攝黃珊珊臉書)

▲黃珊珊認為,重陽敬老金不應是世代對立或政黨對立的問題。(圖/翻攝黃珊珊臉書)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會10日下午通過審議,要求市府重新發放重陽敬老金,金額可由市府自訂。不過,市長柯文哲認為市議會這樣的作法已違反行政、立法權分立原則,北市府會提出覆議案;對此,副市長黃珊珊也說明,提出覆議是為了釐清立法與行政間的分際,否則,以後議會通過各種福利發放的法案,政府就只能買單,也不需要民選市長了!

柯文哲上任後取消每年1500元的重陽敬老金,引發不少長輩不滿,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日前重啟審議冰凍2年的「台北市重陽禮金自治條例」,議會10日進行審議,包含藍、綠以及小黨、無黨議員等幾乎全員到齊。最終,在佔多數的藍綠黨團都投下同意票的狀況下,48人同意、4人(黃玉芬、邱威傑、林亮君、苗博雅)反對、5人(林穎孟、吳沛憶、林世宗、徐巧芯、陳建銘)棄權,通過重新發放重陽敬老禮金。

針對發放重陽敬老金,黃珊珊認為這個議題不該是世代或階級的對立,更不該是政黨之間的鬥爭,而是政府資源如何做最有效的分配,台北市政府的老人福利優先順位就是「老人健保費補助」,年度預算總預算已經高達30幾億,隨著超高齡社會到來,讓長輩實質享受健保的服務,減少家庭負擔,一年大約一萬元的健保費,應該比敬老金更具實質意義。

黃珊珊指出,台北市議會的「普發」重陽敬老金法規案,並未說明任何經費來源或相對收入來源,顯然與地方制度法、財政紀律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牴觸,例如:中央的長照2.0政策,長照基金於106年6月設置,長照財源包含遺贈稅、菸稅、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其他收入(房地合一稅)及政府預算撥充,法規中並需清楚說明經費來源。

黃珊珊表示,政府的預算是由政府提出行政計劃,編列預算再交由立法機關審議,這也是三權分立制衡的重點,如果立法機關訂立法案普發社會福利而不需提出經費來源,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間的制衡關係,顯然將會亂了套!

黃珊珊也說,市長為何主張要提起「覆議」,其實就是為了釐清立法與行政間的分際。否則,以後議會通過各種福利發放的法案,政府就只能買單,也不需要民選市長了!

柯文哲表示,自己的任期只剩一年,依然堅信國家的預算應該用在更長遠的計劃上。今天市議會逕自表決通過「臺北市重陽節禮金自治條例」法案,不顧財政紀律,也排擠長期的的老人社會福利建設。

對於議會通過「臺北市重陽節禮金自治條例」法案,柯文哲說,依法議會不得為增加預算支出之法案,逕行通過此種增加支出的自治條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的原則,也違反大法官釋字391號精神,北市府會堅持政治價值、財政紀律,「我們會向臺北市議會提出覆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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