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招生片「豬肉攤」男主角 竟向詐騙集團索賄35萬

▲交易,行收賄,走後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瑞芳分局前偵查佐賴柏瑞,向詐騙集團索賄,遭判刑定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瑞芳分局偵查佐賴柏瑞,在警察學校2018年招生海報中化身肉販、臥底市場,還寫著「為了緝捕嫌犯,我的Cosplay沒有極限。」頗獲好評。但他竟利用職務之便,向詐騙集團索賄35萬元。一審將他判刑5年、二審加重改判6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賴男月薪約6、7萬元,但他每月沈迷運彩約3萬元,並且好玩刮刮樂,呼朋引伴吃喝飲酒,生活開銷無度,經常向同事、友人借錢並積欠借款。而他因為偵辦詐欺業務,了解詐欺集團成員輕易就能取得大筆金錢,竟把歪腦筋動到向詐騙集團索取賄賂。

他2017年4、5月間,因為偵辦詐騙集團案件,透漏偵辦某件詐騙集團車手案件的內容,給予詐騙集團的林姓女子,還說自己掌握了不少相關人為共犯,林女擔心擔心同夥被逮,希望賴男將案件壓下,賴男就以借款為由,分別兩次索取20萬、15萬的賄賂。賴男還搬出「小隊長要借錢」為幌子,順利取得一共35萬元的賄賂。

不過相關被告卻自行到案,也因為毒品等案件被逮捕羈押,檢方也查出他們另案,這才發現賴男故意隱匿案情不報。全案爆發後,賴男聯絡行賄的林女家屬,返還35萬元,說這是返還借款,要跟對方「交個朋友」,希望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檢方仍依照《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一審認定有對價關係,但認為賴男僅貪圖1萬多元的利息,金額不高,因此依法減刑,最後一審判刑5年、褫奪公權3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他是被查獲後才退還35萬元,但仍不影響成立「違背職務收賄罪」,因此二審將他改判6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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