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地方檢察署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男子邹德鈞(邹讀音同鄒)為首的水房集團,涉為投資詐團購買美金、虛幣洗錢高達61.7億餘元,2年獲利逾2000萬元,檢警連續3波搜索,查扣贓款1000多萬元與1處不動產等物,今(29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邹男14人,具體求處邹男10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
起訴指出,邹德鈞從2023年5月至今年(2025年)9月間,以愛克、艾斯恩共2家公司掩護,成立水房據點,由父親邹毅強及呂士宏、董浩政3人金主入股投資,與陳冠豪、謝承杰與鄭皓中所屬的詐欺集團,不明博弈集團合作,以買賣虛幣名義收取贓款。
買美金虛幣境外洗錢61.7億餘元
邹德鈞另找周宇宏與鄧舜平負責指揮、調派5名男女車手,操作ATM把贓款存入人頭帳戶,轉匯到愛克、艾斯恩的帳戶,線上購買美金匯到泰國、新加坡等地帳戶,在境外購買虛幣USDT泰達幣,打入詐團、博弈集團電子錢包,藉此製造金流斷點、完成洗錢流程。
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接獲約20名被害人報案求助,報請新北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陳儀芳指揮,會同刑事局共同偵辦,今年9月到11月連續3波搜索,拘提邹德鈞等人到案,查扣1000多萬元贓款、9支手錶與桃園市桃園區1處不動產。
化整為零規避洗錢通報月賺88萬
檢警聲押邹德鈞7人獲准,清查水房帳冊,估算2年間共洗錢到境外高達61.7億餘元,尤其是頻繁小額存提化整為零,規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通報,水房每月抽佣平均88萬餘元,合計犯罪所得超過2000萬元。
檢方今起訴邹德鈞14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發起、主持、操縱、指揮組織罪嫌、參與犯罪組織罪嫌,以及《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嫌、《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嫌,具體求處邹德鈞10年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邹毅強3名金主各求刑5年、各併科5000萬元。
主嫌求刑10年併科罰金1億元
2名車手頭周宇宏、鄧舜平各被求刑8年、併科8000萬元罰金,5名車手各求刑3年6月到4年。新北檢表示,已依高檢署推行「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作法,將本案洗錢手法納入預警通報態樣,強化洗錢防制作為,徹底阻斷犯罪者金流,全面杜絕犯罪。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