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PO「冠清一號」毒配方依假訊息送辦 男獲不起訴原因曝光

▲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早在5月13日就發出澄清,指出網路上的「台灣冠清一號」,一個惡意的錯誤訊息!。(圖/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官網)

北市陳姓男子在臉書PO上冠清一號配方,獲不起訴。(圖/衛生福利部)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陳男在臉書PO上「台北三軍總醫院用藥:台灣冠清一號配方」的假訊息,配方內驚見具有腐蝕性的「生石灰」及毒劇藥的「生附子」,並標榜連續服用9天後,就能三採陰。調查局約談陳姓男子並依違反《嚴重特殊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偵辦。士林地檢署偵結認他的貼文,雖為錯誤訊息,但並非屬流行疫情的定義,予以不起訴。

陳男今年5月11日下午2時許,以臉書公開刊登「台北三軍總醫院用藥: 台灣冠清一號的配方」內文提及專治任何武漢新冠病毒,與變異新冠都沒問題,平均連續服用9天後,就能三採陰,且不會產生肺部纖維化,只因礙於台灣醫療法規,中藥藥材需要驗證10年才能成為藥方,只好先搶賣歐美救人...等並附上配方,最後更備註,「得此方,保你親友平平安安,救人一命,功德無量,請盡量通送週之。祈求菩薩保佑」等語,更附上遭冒名的「蘇永承」及聯繫手機。

調查局約談陳男,認為他的貼文有關新冠肺炎的不實內容文章,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法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之散播不實訊息罪嫌。

檢察官不僅沒傳喚陳男到案說明,經查發現陳男調詢時雖坦承在臉書張貼該文章,但按傳染性防治法第63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法及紓困振興條例第14條,均以散播有關傳染病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為其要件,而「流行疫情」是指「傳染病在特地地區及特定時間,發生的病例數超過預期值或出現集體聚集的現象」。

對此,檢察官認陳男文章雖為錯誤訊息,然非屬流行疫情的定義,難以散播有關嚴重特殊性肺炎流行疫情罪相繩,此外也查無積極證據,故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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