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妹搭上銀樓老闆產子 正宮逆襲「掃光店裡珠寶」加求償100萬

▲北市1越南女到銀樓買珠寶,與已婚老闆看對眼發生性關係產一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1名人妻主張,與開銀樓丈夫結婚38年育有2子,但越南籍女客人竟趁她不在店裡與丈夫調情,產生畸戀產下1子,身心受創的她憤而對丈夫及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審理時小三辯稱,2017年正宮已知外遇,去年還帶2兒子到銀樓把珠寶全掃光,認已過追訴期,無須賠償。士林地院認相姦產子為事實,且未過2年消滅時效,小三人夫須賠55萬。

人妻淑芬(化名)主張,越南籍女子阿麗(化名)與丈夫阿強(化名)暗通款曲並在2018年11月8日產下1子,甚至同日起每個給付阿麗及非婚生子女每個月5萬元,直到2020年6月21日。這樣的真相讓她身心極大痛苦,並向2人求償100萬。

阿麗表示,2017年到阿強開的銀樓買金飾相識,當下有問「你老婆在不在」;阿強則回「人不在」,當下阿麗以為這是敏感話題,並不好意思再追問下去。她與阿強交往時,也曾詢問過阿強是否有老婆,阿強則明確回答「不在」,阿麗不明白意思,認為不應該再進一步追問。

阿麗稱,2020年6月21日,淑芬帶著2個兒子到阿強經營的珠寶行,將店裡所有珠寶、黃金及金飾,搶奪一空,更將阿強購買的房子賣掉及移轉登記給2個兒子名下,並且強調淑芬在2017年就知道丈夫外遇,已過追述期故不想賠償。

▼正宮知道開銀樓丈夫與女客人產生畸戀產1子,崩潰求償100萬。(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外遇。(圖/免費圖庫pakutaso)

法官認阿麗覺得「話題敏感」但不能排除阿強有配偶的可能,並且阿麗在審理時承認「外遇」產子,她應該在決定發生性行為前就要檢視阿強身分證件,或是以其他方式求證,才能確定阿強是單身。但阿麗卻捨求證,仍決意與阿強發生性行為,讓通姦、相姦結果發生,故不採信阿麗說詞。

合議庭認通姦、相姦產子,顯已共同故意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並且阿麗無法提出2017年淑芬就已經知道外遇證據,而淑芬是在2020年11月23日提起本件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尚未超過2年消滅時效。

士林地院斟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的程度,故認阿麗、阿強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為55萬元為適當,判決送達後20日內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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