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男友開副本...4臉友附和「公交車認證」!她火大開告 結局曝

▲▼少女,滑手機。(圖/翻攝pakutaso)

▲花花看到阿傑等人的貼文、留言之後,火大提告。(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pakutaso)

記者林昱萱/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傑」(化名)跟女子「花花」(化名)是前男女朋友,但他因為懷疑女友劈腿,就在臉書上PO文辱罵對方,「肌(應為:飢)不擇食」等語,同時也上傳對方的生活照,而阿傑的朋友看到之後,也在該貼文留言附和。不過,由於幾人的行徑都已經觸法,因此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法對阿傑、阿傑朋友們做出判刑。

判決指出,阿傑與花花是前男女朋友,但因為阿傑懷疑花花在與其交往期間,就另結男友,因此心生不滿,竟就在臉書張貼,「拜託妳下次如果要劈腿的話,可以麻煩不要只顧著春心蕩漾、肌(應為:飢)不擇食,好嗎?...」同時還張貼對話紀錄、花花的生活照,因此方式毀損花花的名譽。

此外,阿傑的4名好友看到貼文之後,也在該貼文底下留言,「婊子的世界我們真的不懂」、「破婊一枚+1」、「公交車認證」、「綠茶婊」等語。對此,阿傑辯稱,自己只是陳述事實,而花花也確實有劈腿,但法官認為,倘若花花確實有劈腿之行為,但其私生活與公益無關,阿傑也不該任意轉述。

另外,阿傑的好友之中,僅有一人坦承犯行,其餘3人均辯稱,只是單純回應文章,但法官認為,幾人的行徑確實都已經損害花花之名譽,因此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阿傑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而其中一名臉書網友則被依公然污辱罪,判處罰新台幣2千元;另三名臉友則各被處新台幣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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