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民法下修後「18歲完全成年」 可辦信用卡、租屋、買手機

記者蔡文鈴/綜合報導

行政院13日拍板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未來只要滿18歲及可自主結婚,不僅如此還能夠自己買手機、租房、辦信用卡等等,影響範圍相當廣泛。

▲▼信用卡示意圖。(圖/記者紀佳妘攝)

▲民法下修成年年齡後,滿18歲的青年可自主辦信用卡。(示意圖/記者紀佳妘攝)

在成年年齡未調降至18歲之前,申辦信用卡、銀行開戶、買手機、簽契約等,都要等到20歲後才能辦理,否則須交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執行。如今政院拍板通過下修成年年齡至18歲後,未來民眾只要年滿18歲,就可自主申辦信用卡、銀行開戶、貸款、買手機、簽契約、租房,還能擔任公司發起人,生活上的大小事幾乎都可以自己作主。

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並將男女訂婚與結婚年齡統一,訂婚為17歲,結婚則為18歲;未來轉送立法院審議、三讀後再經2年緩衝期,最快2023年上路。屆時男女滿18歲後,結婚不必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法務部表示,由於民法成年年齡調降,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數量眾多,至少需2年緩衝期,並配合曆年制,因此,民法修正案原則自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滿2年後之第一個元旦施行。目前暫定施行日期為112年1月1日。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為順應國際潮流,強化青年權益保障,本次修法以民法成年年齡調降至18歲為主,一併修正相關法案,請各主管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後可自主辦信用卡。(圖/行政院提供)

▲▼調降成年年齡之影響。(圖/行政院提供)

▲▼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後可自主辦信用卡。(圖/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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