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用iPhone誘未成年少女「四度援交」 完事強拍性愛片逼還錢

▲▼女性,酒醉,撿屍,性侵,男性,性功能障礙,沮喪(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一名未成女少女為了iPhone跟男子四度援交,卻始終沒拿到手機。(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假釋犯陳姓男子,在假釋竟然以iPhone、金錢為誘餌,透過交友App「BeeTalk」邀約一名未成年少女四度性交易。但陳男事後不給手機,少女不願再與他發生關係,陳男竟然逼少女出面性侵後強拍性愛片,少女在媽媽陪同下報警逮人。高雄市社會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9款及第97條規定」,在網站公布陳男姓名,以防有人再受害。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在交友軟體讓以iPhone跟現金誘惑未成年少女援交,2人在2018年5月時約在摩鐵發生性關係。但完事後陳男只給少女1000元,並沒有依照約定贈送iPhone。後來陳男又跟該名少女發生3次性行為,少女從陳男獲得9000元費用。

不過由於陳男一直都沒送少女iPhone,少女最後不願再跟他發生關係,陳男得知後逼少女吐還9000元,若不還就陪他。少女因沒錢只能出面。2人相約在摩鐵,陳男強逼少女發生關係,甚至還強拍裸照、三段共63秒的性愛影片,影片中陳男甚至還要求少女「看鏡頭」、「叫出來」。

▲▼高雄市社會局公布陳勝宇姓名。(圖/翻攝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網站)

▲高雄市社會局公布陳男姓名。(圖/翻攝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網站)

少女事後心生畏懼,告知媽媽實情後陪同報警,警方便將陳男逮捕。法官根據2人手機對話記錄以及係愛影片,認定陳男違反少女意願強制性交而判刑。高雄市高雄市社會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9款及第97條規定」,在網站公布陳男姓名,以防有人再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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