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照顧假津貼未入法 國民黨:不該讓家長承擔政策後果

▲▼立法院會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廣泛討論 蘇巧慧 黃國書 蔣萬安。(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會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廣泛討論,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羅婉庭/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新冠肺炎紓困特別條例」,但未納入防疫照顧假及發放津貼等相關規定,國民黨表示,依規定每班有一名師生確診,該班就必須停課14天,對家長產生更大的時間及經濟負擔,政府不應該讓配合防疫工作的家長們承擔政策後果。

文傳會代理主委王育敏表示,依條例規定,接受居家隔離及檢疫者可請「防疫隔離假」,也可申請防疫補償,但同樣配合防疫政策、必須陪伴停課孩童的家長們,卻無法請「防疫照顧假」,也沒有政府津貼,這讓必須請假照顧停課孩童的家長們,可能增加照顧支出,又需面臨收入減少的困境,政府不應該讓配合防疫工作的家長們承擔政策後果。

王育敏說,將防疫照顧假及發放津貼明文入法就是要防止企業主以各種理由規避,也保障配合孩童停課政策的家長們不會擔心請不到假或後續生計問題,但民進黨立委以多數席次杯葛相關規定入法,忽視家長們的需求與困境,讓此條例更顯「為德不卒」。

王育敏強調,各級學校已經正式開學,依照教育部規定,每班有一個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14天;一校有兩個以上師生為確定病例,全校就停課14天。

她認為,一般流感或腸病毒的情況,家長已經扛起照顧責任,但新冠肺炎的隔離時間長達14天,對家長產生更大的時間及經濟負擔,民進黨不應該認為過去沒給照顧假及津貼,現在就不用給,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及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皆曾呼籲,開學後若須停課,應讓家長有防疫照顧假且至少可領半薪,王育敏強調,照顧人民需求、解決人民問題是政府的責任,政府不應該卸責,將是否給薪的責任推給企業自行決定,此舉並無強制性,若企業不給薪、政府沒津貼,導致配合政策的家長們變相減薪,恐怕難以產生政策效果。

王育敏認為,讓防疫照顧假及發放津貼等規定明確入法,才是讓防疫工作更有效果,也能解決家長們困擾的根本之道。

▲▼立法院會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三讀 游錫堃首次敲議事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會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三讀,游錫堃首次敲議事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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